「菸害防制法」新法於今年3月22日上路,加熱菸需通過「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才可合法上市。日前國健署發新聞稿說明「無證據顯示加熱菸有助於戒菸,且加熱菸含有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甚至含有許多傳統紙菸無法驗出的化學有害成分。」可見加熱菸納管更須審慎評估,然而審查辦法僅為概括性之規定,推測目前政府對於加熱菸的具體審查標準尚在研議。針對有民眾質疑國健署緩慢的審查是行政怠惰,國健署亦再次澄清,為維護國人健康,有關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時程,因需專家學者就業者提送文件資料逐一審查,署內並無預設立場,一切尊重專家審查結果,也無預設時程,業者資料完全才會進到委員會的實質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