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展現推動有機農業的堅定決心與卓越執行力,於5月1日正式公告成立「東豐拾穗永安有機農業促進區」與「花蓮縣銀川有機農產品生產合作社有機農業促進區」。此舉不僅使花蓮成為全國第一個以自治法規為基石,建立完整審查制度並實際推動有機農業促進區的縣市,更為台灣的有機農業發展樹立了新的里程碑。這兩處有機農業促進區的成立,並非一蹴可幾。從最初的土地整合、與農民的細緻溝通,到營運主體的精心培育,乃至計畫內容的嚴謹專業審查,每一個環節都凝聚了花蓮縣政府的高度協調與政策支持。為了克服制度與實務推動上的重重挑戰,花蓮縣政府傾注資源,決心以在地力量打造一個對環境友善的農業生產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