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3日決議,針對中華民國救助總會(簡稱救總)在戒嚴期間,透過「影劇附勸」等方式所取得之不當黨產進行追徵,除了士林「天玉大樓」與石牌「明德大樓」等名下不動產,將命其移轉國有之外,該機構在1961年發起之「一人一元救濟大陸饑餓同胞捐獻運動」所得捐款,原本轉存於中央銀行,救總後來在扁政府時期領回該筆存款,加計利息共6000萬元也將列為追徵之列,黨產會主委林峰正表示,扣除該筆存款後,救總銀行帳戶尚有4億元,未來將視救總海外不當黨產調查結果,決定是否予以追徵。對此,救總回應,黨產會認定救總財產應移轉為國有顯然違法,將循司法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