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間傍晚時分,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的謝姓男子和黃姓男子開著友人為2人租來的車輛,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無照開車競速,因車輛失控衝進騎樓,造成當時在人行道做資源回收的黃姓夫婦及正在巡邏的謝姓保全慘死。2名男子經警方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將2人聲請羈押,但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涉犯妨害公共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的罪嫌重大,但因2人與被害人並不相識,難以認定有故意殺人動機及理由,且2人當時在馬路上高速駕車,自己及乘客也有出車禍重傷或死亡危險,不能只因撞死人,就認為黃、謝有殺人故意,而裁定謝姓男子以15萬元、黃姓男子以10萬元交保。後來因為謝姓男子覓保無著,改為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