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排放的大部分二氧化碳 (CO2) 來自四個國家 —— 中國、美國、印度和俄羅斯,還有不少來自歐盟。
這些國家或地區2015 年在巴黎氣候峰會上都承諾將設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全球氣溫,減緩氣候變化。
那麼,自那以來他們各自採取了哪些措施?有什麼行動?
中國是世界上二氧化碳(CO2)排放最多的國家,佔全球總排放的四分之一。
由於對煤炭的高度依賴,中國碳排放還在增加。
關於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方式或路徑中國沒有明確說明,即是否通過減少排放或用其他方法加以抵消來實現減排。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最近宣佈中國將停止在海外出資新建煤電廠,但在國內卻敦促煤礦企業增產以緩減能源短缺壓力,雖然北京承諾2026年開始逐漸減少使用煤炭燃料。
中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了進展 — 它現在佔全球太陽能發電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並且是世界上最大的風能生產國。
但國際能源署認為中國需要在 2060 年將煤炭需求減少80%以上才能實現其氣候目標。
氣候行動追蹤 (Climate Action Tracker)指出,中國的政策和行動都「不足」,如果每個國家都走同樣的道路,那麼地球將升溫3°C。
美國80%以上的能源來自化石燃料,但可再生能源正在增多。
拜登總統的環境計劃希望進一步擴大綠色能源,通過1500億美元(1000億英鎊)的清潔電力計劃來鼓勵公用事業公司從化石燃料轉向綠色能源,但遭到一些擔心對煤炭和液壓行業影響的議員反對。
美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在過去十年中一直在下降。
但是,氣候行動追蹤 (Climate Action Tracker)表示,美國的行動和政策「不足」,需要「實質性改進」才能實現《巴黎協定》將全球變暖幅度控制在1.5 °C以內的目標。
歐盟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包括德國、意大利和波蘭。
雖然它有總體排放目標,但歐盟國家的財政和技術能力各不相同。
但歐盟所有成員國都需要就如何實現歐盟的目標達成一致,因為歐盟在 2021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 (COP26) 上將作為一個實體參與談判。
氣候行動追蹤 (Climate Action Tracker)表示,其政策和行動「幾乎足以」將全球氣溫上升控制在2 °C以下,並指出自2018年以來排放量一直在下降。
過去20年,印度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穩定上升,但它的人均排放量是前五名中最低的。
印度認為,更富裕、更工業化的國家應該承擔更多的負擔,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對全球變暖的影響要大得多。
它有一個「排放強度」目標 — 每單位經濟增長的二氧化碳,並認為與其他國家比較這是更公平的衡量方式。
印度還承諾大幅增加來自風能、太陽能和水力發電等非化石燃料的能源產量; 2019 年,這一比例已達到 23%。
但印度大約70%的電網由煤電站供電。
氣候行動追蹤 (Climate Action Tracker)表示,該國需要在 2040 年之前逐步淘汰煤炭發電,並提高非化石燃料能源的目標。
1991年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的經濟以及碳排放都萎縮了。
但俄羅斯仍然依靠其廣闊的森林和沼澤來吸收碳。
風能、太陽能和水力發電以及其他非化石燃料佔其總能源結構的一小部分。
化石燃料佔俄羅斯國內生產總值 (GDP) 的20% 以上。
氣候行動追蹤者表示,該國的政策和行動「非常不足」,與將全球變暖限制在1.5°C所需程度差距較大。
參與報導和資料研究:傑克·霍頓(Jake Horton)、施魯蒂·麥農( Shruti Menon)、丹尼艾爾·帕蘭姆波(Daniele Palumbo)、王開
2021年前沒什麼人聽說過,2021年後可能大部分人耳熟能詳,年內或許會一度霸佔各大媒體頭版,這個縮寫—COP26—就是2021年在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行的全球年度氣候峰會,各國領導人就氣候變化應對方案和行動等全球話題展開討論。
基本預期是希望會議結束時與會各國能夠就某些影響深遠的議題達成協議。
COP(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是指197個國家每年一次的領導人峰會,討論氣候變化和各國的應對方案、承諾和行動。
這個峰會是《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框架》的一個組成部分;全世界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都簽署的這份公約,主要目標是管控、限制人類活動對氣候的衝擊。
《公約》1994年3月21日生效,COP26是自那以來第26次峰會,定於2021年11月1日至12日在蘇格蘭最大城市格拉斯哥舉行。
COP26的首要任務是讓各國就本世紀中葉實現零排放、2030年前加大減排力度和速度做出承諾。
另一個需要討論的是所謂立足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意思是利用自然之力解決一些氣候變化問題,比如通過種植低矮植物、植樹造林等方式抵禦洪澇、沙塵暴等極端氣候災禍。
預期中還包括推出若干有具體目標的行動倡議,針對具體的挑戰,例如消除使用燃煤、保護生態環境,等等。
十分重要。
COP26 將為與會各方提供首次繼往開來的機會,回顧、評估迄今自2015年《巴黎氣候協議》簽署之後取得的進展,總結失敗教訓。
這份協議也稱《巴黎協定》,大致而言就是人類為避免氣候災難而策劃擬定的戰略方案。這個方案的大前提基於這樣的認識:如果全球持續變暖,溫度升到比工業化前水平高出攝氏1.5度的程度,那麼地球上將發生許多無法扭轉的、災難性的變化。
毋庸置言,再好的計劃,如果不能落實到行動,也等於一紙空文。為了確保協定條款得到切實遵守,各項承諾如實付諸行動,便規定每年開一次碰頭會,就像專案團隊的工作匯報會,定期舉行,討論各自行動策略、進展、阻礙、困難和小目標等具體問題。
協議簽署國在巴黎碰頭的那次,COP21,峰會結束前制定了一系列旨在阻止災難性氣候變化發生的關鍵目標,針對全球所有的政府和個人。
與會各國領導人的承諾如下: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進可再生能源生產;・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明顯」低於攝氏2度的程度,爭取不超過攝氏1.5度;・承諾投入數以十億美元計的巨資幫助貧窮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衝擊。
另外,巴黎峰會與會各國一致同意,每隔五年做一次進展評估,回顧成就,發現問題,確定下一步方略。COP26格拉斯哥峰會的重要議程之一就是這個評估。
這是國際社會就應對氣候變化達成公約後的首次考評。因為新冠疫情不期而至,本該2020年做的工作總結推遲一年。
有很多預期。
首先,上一次年會,西班牙馬德里舉行的COP25,遺留下不少未解決的問題。
那次峰會上,瑞典環保少女格蕾塔·通貝里(Greta Thunberg)發表演講,情緒激昂,警告世界領袖們,如果在氣候問題上罔顧科學證據、行動上不作為,將會造成多麼危險的後果。
即便如此,那次峰會還是未能就一些極具爭議、高度敏感的問題達成協議,包括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財政援助、向一些本身脆弱的國家因氣候變化遭受經濟損失提供補償,等等。
來看看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訴求、期望之間有哪些不同。
COP26 之前,100多個發展中國家明確宣佈了自己的要求:
・資助(由富國提供),用來抗衡、應對氣候變化・補償(由富國提供),彌補應對氣候變化對窮國的衝擊・資金(由富國提供),用來幫助窮國向綠色經濟轉型
那麼發達國家怎麼說?
作為一個陣營,發達國家承諾到2020年之前每年出資1000億美元,用來滿足上述要求。
但是到了2021年秋,只有790億美元承諾資金到位,而且其中大部分是貸款,是需要償還的借貸資金,而不是項目撥款或無償資助。
不難理解,關於錢的問題 — 氣候金融 — 將成為最主要的氣候議題和辯論焦點。
可能還有一個棘手問題,涉及碳交易和碳信用額,這個系統的最佳運作應該是什麼樣?
碳交易和碳信用額是一種機制,污染較大的國家可以出錢購買碳排放信用額,而那些污染較小的國家可以出售碳信用額。
這個模式聽上去簡單、合理,但實際操作起來很複雜。如果財力雄厚的國家有足夠的錢買「污染許可」,而不是設法推行真正的變革,那會導致怎樣的結果?是否將與減少碳排放的總目標背道而馳?
再具體一點,比如砍伐一片森林導致的碳排放,如何折算成信用額?由誰來計算?
即便格拉斯哥峰會最終就所有這些遺留的問題達成了一致,還需要有一份「共享時間表」,實現共同制定的綠色目標的共同時間表。
這件事很不容易。
除了推遲峰會和進展評估,新冠疫情全球大爆發無疑還在其它各個層面讓氣候議題陷入暫停。
但另一方面,疫情也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契機,迫使我們重新思考疫情過後全球經濟復甦的道路。比如,是否真的需要如此頻繁地飛來飛去?遠距辦公是否可以減少交通高峰時段的溫室氣體排放?去城市化是不是將來的發展方向? 等等。
美國總統拜登已經扭轉了前任川普總統退出巴黎協定的決定,把有利於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放在疫情過後美國經濟復甦計劃的首要位置。
COP26 在開始自己的議程前需要先跨過一座高山,克服重重困難。
當世界各國最高決策者陸續抵達格拉斯哥參加COP26峰會時,人們也期望他們能拿出新的、長期的行動目標,而且這些新目標應該大膽、有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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