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沒什麼人聽說過,2021年後可能大部分人耳熟能詳,年內或許會一度霸佔各大媒體頭版,這個縮寫—COP26—就是2021年在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行的全球年度氣候峰會,各國領導人就氣候變化應對方案和行動等全球話題展開討論。
基本預期是希望會議結束時與會各國能夠就某些影響深遠的議題達成協議。
COP26是什麼會議? 時間、地點?
COP(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是指197個國家每年一次的領導人峰會,討論氣候變化和各國的應對方案、承諾和行動。
這個峰會是《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框架》的一個組成部分;全世界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都簽署的這份公約,主要目標是管控、限制人類活動對氣候的衝擊。
《公約》1994年3月21日生效,COP26是自那以來第26次峰會,定於2021年11月1日至12日在蘇格蘭最大城市格拉斯哥舉行。
COP26主要議題有哪些?
COP26的首要任務是讓各國就本世紀中葉實現零排放、2030年前加大減排力度和速度做出承諾。
另一個需要討論的是所謂立足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意思是利用自然之力解決一些氣候變化問題,比如通過種植低矮植物、植樹造林等方式抵禦洪澇、沙塵暴等極端氣候災禍。
預期中還包括推出若干有具體目標的行動倡議,針對具體的挑戰,例如消除使用燃煤、保護生態環境,等等。

COP26 有多重要?
十分重要。
COP26 將為與會各方提供首次繼往開來的機會,回顧、評估迄今自2015年《巴黎氣候協議》簽署之後取得的進展,總結失敗教訓。
這份協議也稱《巴黎協定》,大致而言就是人類為避免氣候災難而策劃擬定的戰略方案。這個方案的大前提基於這樣的認識:如果全球持續變暖,溫度升到比工業化前水平高出攝氏1.5度的程度,那麼地球上將發生許多無法扭轉的、災難性的變化。
毋庸置言,再好的計劃,如果不能落實到行動,也等於一紙空文。為了確保協定條款得到切實遵守,各項承諾如實付諸行動,便規定每年開一次碰頭會,就像專案團隊的工作匯報會,定期舉行,討論各自行動策略、進展、阻礙、困難和小目標等具體問題。
協議簽署國在巴黎碰頭的那次,COP21,峰會結束前制定了一系列旨在阻止災難性氣候變化發生的關鍵目標,針對全球所有的政府和個人。
與會各國領導人的承諾如下: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進可再生能源生產;・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明顯」低於攝氏2度的程度,爭取不超過攝氏1.5度;・承諾投入數以十億美元計的巨資幫助貧窮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衝擊。
另外,巴黎峰會與會各國一致同意,每隔五年做一次進展評估,回顧成就,發現問題,確定下一步方略。COP26格拉斯哥峰會的重要議程之一就是這個評估。
這是國際社會就應對氣候變化達成公約後的首次考評。因為新冠疫情不期而至,本該2020年做的工作總結推遲一年。

COP26 希望取得什麼成果?
有很多預期。
首先,上一次年會,西班牙馬德里舉行的COP25,遺留下不少未解決的問題。
那次峰會上,瑞典環保少女格蕾塔·通貝里(Greta Thunberg)發表演講,情緒激昂,警告世界領袖們,如果在氣候問題上罔顧科學證據、行動上不作為,將會造成多麼危險的後果。
即便如此,那次峰會還是未能就一些極具爭議、高度敏感的問題達成協議,包括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財政援助、向一些本身脆弱的國家因氣候變化遭受經濟損失提供補償,等等。
窮國和富國各有怎樣的訴求和預期?
來看看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訴求、期望之間有哪些不同。
(相關報導: 研究:就算將全球升溫控制在低於1.5°C範圍,全球仍有5億人註定泡在海水裡 | 更多文章 )COP26 之前,100多個發展中國家明確宣佈了自己的要求:
・資助(由富國提供),用來抗衡、應對氣候變化・補償(由富國提供),彌補應對氣候變化對窮國的衝擊・資金(由富國提供),用來幫助窮國向綠色經濟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