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此乃出自古書禮記,其觀念謀合世界人權宣言所主張:⋯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此便是我國健保之謂全民,所冀為社會福利保險之初衷。本希冀讓民眾在遇到生育、老年、疾病、身心障礙、死亡、失業、貧窮、緊急危難…等,人生或生命中的緊急或危機事件時,可得到政府機構的適足支持與協助,得因應社會環境變遷所引發的社會困境或問題,期以維護基本的生活水準,而民眾需求,無論老幼、社經、健殘,總能相互為助,濟助,皆得享有生活的安定、健康、尊嚴之社會福利政策為目標。然因健保法規其立法者的一時疏失,竟讓執政者墨守而一錯再錯,實在令人莞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