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政策上路後,第一批即將租約到期的林口世大運社宅,最近承租戶陳情案件不斷。由於《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一般戶的占比為6成,弱勢戶的占比為4成,弱勢戶承租時,可以同時勾選「一般戶」與「弱勢戶」類別,抽籤抽到哪個類別即可選擇入住。《新新聞》最近接獲一名阿美族原民家庭投訴,指稱他們同時具備原民與中低收入戶資格,只因為當初選擇「一般戶」身分入住,6年後竟無法轉換身分為「弱勢戶」續約,目前正透過管道,與立委高金素梅等人陳情。
《新新聞》上周率先報導,林口世大運社宅「一般戶」6年租期(即3年租約期滿,再續約一次),10月即將屆滿。但2000多戶承租戶當中,部分家庭在搬進社宅後生育第二胎,這些二寶家庭,原本樂觀地以為《住宅法》去年底修正後,二寶家庭身分別從「一般戶」自動轉為「弱勢戶」,沒想到內政部「住都中心」,以「一般戶」申請轉換為「弱勢戶」必須於3年前租約期滿時提出相關資料佐證,讓這些二寶家庭的身分轉換期待落空,目前正醞釀抗爭當中。
陳情案件滿天飛
「二寶家庭」的抗爭,也點燃了弱勢戶的怒火,部分《住宅法》定義弱勢資格的弱勢家庭,6年前因故選擇以「一般戶」身分入住,如今同樣也面臨限期遷出的命運。
一位阿美族民眾向《新新聞》投訴,她們在6年前入住林口社宅,當初簽約時不知為何,是以「一般戶」的身分與「住都中心」簽約,入住後她們又向戶政機關申請了中低收入戶資格,因此根據《住宅法》定義,同時具備原民與中低收的資格。但3年前與「住都中心」換約時,「住都中心」並未主動將其身分別換為「弱勢戶」(即租賃期從3年延長為6年),如今,她們竟然跟「一般戶」一樣,都得在10月以前搬離林口社宅。

該名民眾表示,她最無法理解的是,最近抗爭的二寶家庭,家庭成員數可能是住進社宅以後才發生變動,但是他們出生時即具備原住民身分,中低收入戶資格透過戶政系統也可進行勾稽,為何住都中心無法在續約時,逕行將他們的身分別,從「一般戶」轉為「弱勢戶」?
排隊入住的戶數高達上千戶
據了解,林口社宅「一般戶」租期即將屆滿,該社宅二千多戶民眾,有些具備弱勢資格,卻無法在租期屆滿前,進行身分轉換,因此陳情案件滿天飛,該區民代包括市議員蔡淑君、立委洪孟楷、蘇巧慧,以及原民立委高金素梅,都接到了相關陳情。因為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部分住戶對高金素梅有很高的期待,希望立法院能夠在10月以前,透過修法解決目前承租戶,無法身分轉換的問題。

不過,林口社宅目前排隊入住的戶數高達上千戶,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內政部「住都中心」只能按照當初簽約時民眾勾選的身分別認定,6年前勾選「一般戶」的民眾,即使過去6年家庭狀況發生改變具備了弱勢身分,「住都中心」還是得用「一般戶」標準處理。 (相關報導: 獨家》公股換人定錨 董瑞斌掌兆豐金 凌忠嫄掌台灣金 | 更多文章 )
「住都中心」官員解釋,根據《住宅法》,社會住宅一般戶的比率為6成、弱勢戶的比率則是4成,林口社宅目前弱勢戶的比率已經超過45%。當初開放民眾抽籤時,部分弱勢家庭為了提高中籤率,在申請書上會同時勾選一般戶與弱勢戶,在社宅戶數有限情況下,抽中「一般戶」的弱勢家庭,有些會選擇以「一般戶」身分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