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淡水河陸人偷渡事件
今年端午連假之時,美麗的淡水河口卻異常的不平靜;一位中國大陸籍男子駕駛著小艇在6月9日大辣辣的由外海直衝入淡水河,在與客船擦撞停下後要求客船船長協助報警並表明其國籍身分後,宣稱是為「投奔自由」而來。一艘陸船如此輕而易舉的如入無人之境已經夠糟了,而該名男子身為前解放軍海軍少校的軍事背景更挑起我國國安的敏感神經,聽聞此事件的普羅大眾皆想問:我們的海巡到底在幹嘛?
無奈的海巡
其實筆者早在110年發生陸人駕駛橡皮艇直衝臺中港時就在蘋果日報發表了如此輕而易舉偷渡問題所在的文章:〈台灣海防鬆散?兩次陸客偷渡成功 凸顯5項海巡政策缺失〉(因該報倒閉致使原文遺失,上為他網站之原文精簡版);遺憾的是上文筆者所提之問題前政府並未重視,如今賴政府除減少非專業的海軍空降治理海巡外,其餘錯誤政策非一朝一夕即可更改而延續至今,亦是海防再次被突破的其中原因。
當然此次淡水河和前次臺中港事件不盡相同,光是發生在淡水河口就極為諷刺,畢竟我國海巡海上單位最前身的「臺灣省淡水水上警察巡邏隊」即為防範對岸藉由淡水河長驅直入中樞地帶而成立的;而在海巡署高層火速開鍘數人並再三強調設備、勤務無問題之情形下,似乎有意導引民眾朝該事件為單純內部人為疏失所造成之影響;然對海巡基層來說卻有百般的無奈。
問題所在
筆者可以理解海巡上級如此發言之原因是不可能承認本身雷達與雷操手判斷之極限所在及目前勤務面之漏洞,畢竟如此除向中共自曝其短外也自打臉,然筆者有義務點出相關問題:
雷達與守望為本次事件眾矢之的,亦為懲處最/次重的兩個,卻也是最無奈的職務。首先海巡雷達受限於技術限制、氣候與雷達截面積影響,造成極小船筏之雷達光點相當容易與海浪、海鳥混淆甚至斷斷續續如同雜訊,以往在不明確情況下派遣海巡艇前往查看基本以烏龍收場,甚至造成單位間的摩擦;而本次雖有出現訊號但卻與淡水返港船舶路線類似而未通報線上艇前去查看亦是依雷達操作手之經驗法則判斷,實不該對其過度苛責,承擔千夫所指之壓力。如今亡羊補牢作法並非單純加強雷操手判讀、敏銳度,更該改變的是僅由極少部分人來決定雷達光點是否構成威脅及海巡近海能量不足之問題(下文將細說)。
相較雷達,守望哨顯得更加無辜及無奈,該勤務是僅憑肉眼搭配望遠鏡、夜視鏡或探照燈對海面目標進行監控,這種近乎原始般的勤務在海面目標眾多、目標快速移動、距離稍遠或夜間時100%無法發揮功用,如此幾近無效且早該廢除以科技取代之勤務雖曾陸續減少,卻於106年左右大量恢復造成岸巡基層人力短缺,如今的守望勤務除部分港區可用來觀測港內活動有無異常外,就如同基層戲稱的一樣:「守望只是用來出事時背黑鍋用的」。
海巡的「巡防區」為如同勤務指揮中心一般的存在,其設立初衷為「統合海岸/洋勤務」雖立意良善但卻未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導致其除雷達外淪為無意義,僅會詢問進度、傳遞資料的冗員單位;先不論其所標榜的「統合勤務」礙於各種窒礙難行的因素而不敢下過多的命令,光是所有海上的巡邏艦、艇,巡防區皆無法直接聯繫而必須電洽各艦艇所屬的海巡隊值班來傳遞指示,對比其成立原因極為諷刺。更有甚者,各地區分署下轄的勤指中心又與巡防區工作幾乎雷同,兩者間疊床架屋的型態導致一個案件海巡署本部會收到2~3個上述單位傳來幾乎一樣的回報資料,不僅毫無異議,還增加作業時間、紙張浪費並不斷干擾一線處理人員(各單位輪番詢問進度)。
筆者於前述110年發表的文章即以明述此問題,對於走私、偷渡者而言,必須上岸才算成功,因此相較遠海,我國近海(24海里內)的巡防更加重要,然而各地方海巡隊平時僅會有一艘巡防艇於海上巡邏。
以本次出事的淡水河出海口為例,屬於淡水海巡隊管轄,然該隊轄區北起富貴角南至新北桃園市界總管約2178 km2的海域(蓋如下圖兩紅線範圍內),如此大面積之轄區卻僅有一艘線上艇在巡弋,根本不可能查看所有未開啟「船舶辨識系統」或駛入淡水河口之不明船舶。
轄區北起富貴角南至新北桃園市界總管約2178 km2的海域。(作者提供)
此點筆者於110年的文章亦有提及,海巡岸巡單位於106年大改後造成轄區過長之問題;同樣以本次事件岸巡轄區為例,該區106年前是由岸巡第二二大隊管轄(蓋如下圖虛線範圍內),106年後為第八岸巡隊所管(蓋如下圖實線範圍內),轄區瞬間擴增數倍,然而線上巡邏的單位卻減少,如此廣闊的轄區僅由兩個巡邏站負責,且站點皆位於淡水河以南的桃園及新竹,對於新北轄區的緊急狀況應變及平時巡邏嚇阻作用可想而知。
該區106年前是由岸巡第二二大隊管轄,106年後為第八岸巡隊所管。(作者提供)
臺灣海防破口最該負責的「千古罪人」
儘管筆者因以往文章多次提到而相當不願再提及此人,然只要對我國海巡、海防稍有研究的都會發現此人造成的破壞巨大到無法忽視,他就是於105年5月至111年9月擔任海巡署長後接海洋委員會主委,被海巡匿名群組戲稱為「千古罪人」的李仲威。
上述我國海防的各種漏洞問題都與李仲威有直/間接關係,如下條列:
李仲威於107海巡署組改時硬性將全國雷達操作手納入署部直屬的「通資作業隊」,導致雷操手未來出入縮編、士氣低落,且無有能力者會想加入;另各地海巡單位甚至順道將許多素質不高者同步移撥其中,導致目標判讀素質降低。
李仲威於106年強迫恢復現實上無效僅背黑鍋功能且已日漸裁撤的原始守望勤務(甚至加蓋守望哨),摒棄以紅外線熱顯像儀等科技裝備取代,亦造成岸巡基層大量出現以最低兵力執勤、兼任勤務異狀(如一人同時擔任值班兼守望/安全檢查等怪象),造成隱性巨大海防破洞。
對於海巡勤務執行無效用的巡防區(細如前文),反倒過渡重視,不顧組織扁平化、思考與分署勤指中心高重疊性地補足其各冗員官位。
李仲威為達前蔡政府「第二海軍」意志積極造艦,姑且不論造最多的「安平級」巡防艦現實上有多麼的不適服海巡勤務,雖亦有新造巡防艇,然僅夠彌補汰除數量,毫不關注近海巡防,造成近海巡防其任內原地踏步未與時俱進。
此點同樣於106年李仲威未經評估地依個人想像改造岸巡單位時造成。李仲威直接打破原岸巡隊依地區人口、沿岸地形及犯罪風險並搭配縣市行政區之轄區設計,胡亂將多個岸巡隊合併造成目前岸巡隊出現橫跨數個縣市海岸線轄區過長,導致發生案件時隊部派員支援能力降低、轄區過長難以經營及管理、巡邏力度降低等海防漏洞。
解決之道
在此筆者斗膽提出個人解決淺見,以免落人只會批評之口實,同樣以條列式呈現如下:
將旗下各地中隊或僅雷達區隊納編各地區分署管理,通資作業隊降編與署部一中隊合併。
漸進廢除全然無效之守望哨,逐步架設紅外線熱顯像儀系統取代。
精確說為將巡防區併入各地區分署勤指中心,裁撤功能重複之業務、冗員官缺,同時亦能解決巡防區無人事、考評權導致的人員素質問題(許多人員為岸/海巡隊認為能力較差而派駐者)。
就算以整體能量可能無法達到每個海巡隊同時有2艘(含以上)線上巡邏艇,然可針對重點地區之海巡隊擴編人員、巡防艇後實施。
將當前各岸巡隊莫大轄區依前節指標分割後,恢復遭李仲威無理廢除的各地前岸巡大隊(亦可以下轄中隊形式)接手分割後之轄區;並裁撤李仲威胡亂創立,僅管理巡邏站的冗員巡邏中隊。
(6)積極與漁業署及交通部,加強船舶識別系統法規管理:
當前我國籍不論漁/商船皆強制裝設船舶相關定位系統(AIS、VMS),然漁業署及交通部卻對未積極要求船舶依規定開啟,導致多數船舶因便宜行事未開成為數個無法辨識之目標,而非法船舶或本案之陸船即利用此特性闖關成功。應積極尋求或協請行政院要求兩機關履行其義務。
結語
「決策錯誤比貪污更可怕」,這句話為海巡血淋淋寫照;海巡署成立24年多,從來沒有一個領導者能讓海巡倒退如此回去、海防如此破洞、效能如此低落。身為前海軍中將的李仲威,將國軍惡習在海巡「發揚光大」,各種無遠見僅重視表面功夫、挖東牆補西牆、官大學問大的政策將海巡破壞的滿目瘡痍,同時也造成我國海防大幅弱化與空洞化;這些破壞承平時雖貌無影響,然時間一拉長即發現防線漏洞百出。倒楣的是接任的海委會主委與海巡署長,更倒楣的就屬對這一切由上而下破壞無能為力卻要背鍋的的海巡基層弟兄。
最後筆者回想曾有署內資深學長談及類案無奈地說「李仲威對海巡造成的破壞因牽扯多項法規更改是不可逆的」,然筆者不這麼認為;只要領導者的意志夠堅強並朝正確的道路前進,不管路程多艱辛、步伐多緩慢,必有成功的一天。
(相關報導:
風評:麟洋奪冠,央視不播網民口頭轉播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