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500萬元交保 賴清德表態: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查辦

有關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6日表示,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查辦,且毋枉毋縱。(資料照,顏麟宇攝)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因涉入貪污案,被桃園地方法院諭令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對此,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今日參加台南灣裡教會追思禮拜,面對媒體堵訪時回應,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且毋枉毋縱。

鄭文燦6日凌晨被桃園地檢署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貪污等罪嫌,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方法院午間召開羈押庭後,裁定鄭文燦交保5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成為迎來57歲的首個生日禮物。依照桃園地檢署新聞稿,檢方與法院均認定鄭文燦受賄犯嫌重大,惟法院認為無羈押的必要,但檢方認為裁定認事用法不當,已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賴清德今日在嫡系子弟兵立委林俊憲的陪同下,參加台南灣裡教會追思禮拜,面對媒體堵訪,賴清德回應,「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勿枉勿縱。打詐、掃黑、肅貪,是目前政府重要的工作,目的是要維護國家的生存發展、社會的安定,以及回應人民深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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