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關注政局圍繞著NCC新任委員提名議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若從各部會財力、職權、人力等等規模來看,NCC實在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二級機關,怎麼值得朝野為此攻防至此呢?更大的國際局動盪,國家安全、氣候變遷,台灣恐怕夏季要長達七個月,海水上升、天災頻傳甚至影響社會各個層面等等大事,應有更多人關注,怎沒人在關心,關注的竟是一個小小的NCC,令人納悶NCC何德何能受此恩寵。但若進一步解析,其實這是一個國家政治體系無法回應政治現實產生的政治僵局。
在總統制的國家創造一個總統否權權透過憲法加持,強拉再弱勢總統都可以有三分之二的權力,以鞏固政權穩定。在內閣制的國家單一化,國會誰多數誰掌權以避免二個太陽的僵局。
話可能扯遠了,我們拉回來, NCC委員需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通過,當總統所屬政黨同時取得國會多數時所謂完全執政時,NCC成為嬴者全拿(總統制的特色)。在憲法增修之後,已廢除行政院長要經立法院同意的規定,縱然取得國會過半,國會的人事同意權除監察、考試外,行政權的部分就剩下行政院所屬二級單位的獨立機關,其中行政院依法應於四月底將NCC新委員名單送國會審查。所以NCC首當其衝,NCC職掌監理通訊傳播相關產業,攸關一國訊息產業之發展,與人民現代化生活息息交融,密不可分。而數位匯流資通傳系統亦為維持現代化生活重要的維生系統之一,更關乎於該系統上之訊息之製作、接取與流通之自由,相關影視文創因此得以蓬勃發展,因此NCC是否獨立超然就倍受關注及質疑。
基於政治是以所得權力,進行利益分配為基本機制,此次總統及立委選舉,執政的仍是綠,但國會多數是在野黨。當執政當局依法提出名單前,在野即警告應依政黨實力來協商提名。但執政當局認為依法有權決定提名名單,是依貴院所制定之法令有何不可。不通過;政局不穩社會混亂是在野不依法審查造成恐非執政者問題。在野黨認為執政者應尊重新民意,與在野協商提出大家可接受名單,於是雙方喬不攏,各說各話又各有道理。這鬥在朝、傷在民,人民最痛恨的台灣政治朝野惡鬥戲碼又一發不可收拾。
如何突破現有僵局,亦為各方擴大戰場的策略,有人倡議修法解套,不管什麼法律以不塑及既往為原則,國會在野多數先修法,再依新法來走看誰才是老大。有人督促協商,拜託放下歧見回到談判桌,有事大家談,但最終在野是多數,協商其實是個陷阱。最後只有大家訴諸民意,呈現問題亂象,讓社會共同承擔。擺在背後似希望透過這案件議題呈現問題,有向社會宣示,選舉結果國會在野過半,在野站起來了,怎可讓四趴總統嬴者全拿,應將利益資源重新依國會比率分配,國會權力有多大,在野的力量就有多大,亂象社會共同承擔那又如何?若此, 可悲的是人民! (相關報導: 授勳賴清德、陳建仁等13名政務人員 蔡英文:一起留下「世界的台灣」 | 更多文章 )
情勢的發展確實令人擔心,還是回到個案,NCC係參酌先進民主國家為保護言論自由、因應我國民主化發展、深化及鞏固民主及數位位匯流而成立的獨立行政機關,各國類此獨立機關之設置,基本原理該機關大都一樣參照,如組織要求去政治化,應獨立、超然、專業,要有明確的管轄範圍;同一政黨不超過一半或1/3,相關委員具備相關專業並訂有相關積極及消極資格,委員不參與政治活動;採用委員會合議制處理多元價值判斷的議題,委員任期保障、委員不適任撤職嚴格、連任限制等;有些國家委員任期故意與總統任期不一致並錯開,多一年或少一年,以避免執政者可長期把持提名,我國採四年參差任期;訂有利益迴避、公開資訊、透明程序、禁止程序外接觸之內部規範;委員有較大的獨立自主空間,有提案權、審議權、表決權外亦可要求不同意見書、協同意見書以明確權責;至於委員會形成方式,各國有較大差異,一般有提名任命程序,有些透過嚴格的推荐、提名、審查及任命程序,明確的委員會運作機制序。這林林種種規定,各國依其國情會有些微不同,比較其間我國對於類此獨立機關,管轄範圍,尤其因應數位匯流的部分及提名作法,如何回應政治現實似有調整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