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二月下旬,以哈戰爭已進行到五個多月。以色列勝券在握,控制了除了加薩埃及邊境城市拉法之外的加薩大部分地區。距離攻下哈瑪斯最後一個據點拉法觸手可及。以色列摧毀哈瑪斯的目標沒有改變,現最大顧忌就是拉法聚集人口太多,如何才能避免更多傷亡。但無論如何,這只是時間問題,也不會拖很久。
於是接下來,就是政治問題了。最迫在眉睫的問題無疑是如何處理攻佔下來的加薩,國際社會必須堅持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提出的「五不」原則。但我們把目光稍微放遠一些,加薩問題只是整個巴勒斯坦問題的一部分。以哈戰爭雖慘烈,可能這正好是為巴勒斯坦問題找出路的最好時機。或者說,戰爭產生如此大的傷亡,我們不能讓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的無辜者的血白流了。
筆者此前反覆論證過,「兩國方案」,即在一戰後成立的「巴勒斯坦託付地」上,成立一個猶太國(以色列)和一個阿拉伯國(巴勒斯坦),既完全符合當初1947年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的構想,又得到國際社會絕大多數支持,合理合法,是唯一可行的方案。其他的形形色色的「一國方案」,無論是猶太國獨佔整個巴勒斯坦,還是巴勒斯坦人「從河流到大海」,乃至近年來有人鼓吹的所謂「平等一國」方案,通通不可行,也不符合「立法原意」。
前一段時間,美英等支持以色列自衛權的國家,在開戰以來首次開始與以色列政府認真地探討「兩國方案」。布林肯指示國務院研究這個問題並給出政策選項。甚至傳出消息,英國有打算承認「巴勒斯坦國」。
而根據大部分媒體的報導,以色列總理「反對兩國方案」。儘管美英等隨後澄清並非如此,但以色列「拒絕兩國方案」的說法已廣泛流傳。
傳媒混淆信息令人遺憾。筆者細讀各方表態,大致上是,以色列是在反對一下子成立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巴勒斯坦,堅持巴勒斯坦的安全問題,在現階段,應該由以色列負責。在一些傳媒看來,「一個不完全獨立自主的巴勒斯坦」,就「不是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這就成為了這些傳媒報導「以色列反對兩國方案」的主要因由。
這種報導反映了親巴勒斯坦媒體的一種錯誤觀念,即如果巴勒斯坦要在兩國方案下建國,必須「一步到位」地成為一個「正常國家」。否則,就必須拒絕這種「兩國方案」。親巴勒斯坦媒體有這種態度,自然和巴勒斯坦政府以及巴勒斯坦的支持者的普遍態度分不開的。或者說,這些媒體的觀點,其實恰好反映了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觀點。
2024年2月21日,葉門的胡塞武裝抗議美國支持以色列侵略巴勒斯坦。(美聯社)
對此, 筆者認為,巴勒斯坦與其追求「一步到位」,成為「完全主權國家」,還不如趁有利時機「袋住先」,先去建立一個真正的得到國際廣泛承認的巴勒斯坦國,以後再循序漸進地過渡到「完全主權國家」。
筆者專門使用「袋住先」這個詞,是因為「袋住先」是香港2014年政改、佔中、雨傘革命等一系列圍繞政改民主方案大事件的主要爭議。當時,中共給香港政改方案加上了「人大常委八三一決定」的框架,十分苛刻。當時在民主派和中間派中的爭論:是直接拒絕基於八三一決定的政改方案,以免「接受一個假民主」;還是「袋住先」,先接受一個雖然苛刻但民主成分有明確推進的方案,以求以後進一步完善。筆者當時撰文分析香港民主派應該「袋住先」。然而,民主派走的是另一條路。其選擇路徑所通向的結局,大家都有目共睹了。
假設,當年香港民主派接受「袋住先」,那麼香港的路徑是否會有不同?我想,至少2019年那種規模的動盪是可以避免的。
以色列以納唐雅胡為首的右翼政府,對推動「兩國方案」肯定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它寧願把現狀永續下去。但趁著戰爭的契機,全球關注力都在以巴問題上,尤其是現在以美國為首的各大以色列的盟國,都在力推兩國方案,這是迫使以色列右翼政府讓步的最有利時機。更何況,以色列右翼的統治並不牢固,納唐雅胡自己也必須為「十七大屠殺」的「防範不力」而負責,左翼政府掌權的機會並不小。
還有就是美國的政局和以巴問題息息相關。一旦今年美國大選,親以色列右翼的川普上台,對什麼「兩國方案」肯定就不那麼努力推動了,或者推動也不會支持給巴勒斯坦什麼好方案。於是,現在就是國際社會力推「兩國方案」的最佳時機,而且這個窗口可能非常短,所謂「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如果不好好把握,轉眼即逝。
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若再次當選總統,巴勒斯坦的處境將更艱難。(美聯社)
第二,巴勒斯坦人必須去除「從河流到大海」的極端思維。
推動兩國方案的阻力,既來自以色列右翼政府,也來自巴勒斯坦方面。在筆者看來,巴勒斯坦人方面的責任還不小。以色列要長期佔領約旦河西岸,這顯然是不符合聯合國決議精神的。但巴勒斯坦人不少人(比如哈瑪斯)要「從河流到大海」把猶太人趕走,這同樣不符合聯合國決議精神。
1967年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必須全面準確地解讀。在這個決議中,規定以色列要退回1967戰爭爆發前的分界線(即1949年停火線);但同時規定,阿拉伯人(即巴勒斯坦人)要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不能「從河流到大海」。於是,土地與和平,不能片面地只強調土地,而不去提「和平」。只片面地強調要巴勒斯坦建國,不去強調以色列的安全保證。
以色列目前仍控制著超過1947年聯大決議和1967年安理會決議的分界線土地。但必須注意到,以色列在建國之後,兩次領土擴大,包括1949年和1967年都是「反侵略戰爭」的結果。是阿拉伯人先發動旨在滅掉以色列的戰爭。所以,那些土地不能簡單地歸諸「侵略」,更不應該蓋上什麼「定居殖民主義」的大帽子。相反,在法律上,那反侵略戰爭時在停火線內(暫時)控制的土地,其最終歸屬必須通過「和約」解決。
反過來同樣看到,在1967年後,以色列實控領土經歷三次縮小:1)1970年代末歸還西奈半島(這是和約解決的實例);2)1990年代初簽訂奧斯陸協議,讓法赫德在約旦河西岸部分地區建立自治政府(明確「領土換和平」原則);3)2005年主動單方面撤出加薩。這三次領土縮小,都顯示了以色列不認為「停火線土地不能放棄」,這是放棄停火線土地必須要和和平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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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反猶反美勢力不斷宣傳,以色列目的就是把巴勒斯坦人全部趕走。從歷史進程看只是一個不符合事實驗證的謊言。就算現在加薩,也看不到以色列整體民意認為要把巴勒斯坦人從加薩趕走(這是這段時期反猶反美勢力極力要在全球塑造的輿論)。即便如納唐雅胡這樣的強硬派,也只是主張以色列要重新控制加薩的安全事務。這和什麼要「把巴勒斯坦人趕出加薩」有十萬八千里的距離。
最近三十年,以色列提出過好幾次「兩國方案」,但全部被巴勒斯坦人拒絕。至少有兩次2000和2008年,很多評論家都認為是非常優惠的條件,但依然被巴勒斯坦領袖拒絕。其原因就是,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堅持一些毫無現實可行性的目標,而不肯接受互相妥協的計畫。至於哈瑪斯更是自始至終堅持「從河流到大海」,哈瑪斯更夥同聯合國在加薩的UNRWA,從小洗腦新一代的巴勒斯坦人,要成為哈瑪斯的韭菜和炮灰。這是雙方談判幾十年,還毫無進展的關鍵。
巴勒斯坦堅持的不切實際的目標有不少,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先要放棄「從河流到大海」,也絕不能讓堅持這種主張的政治勢力在巴勒斯坦掌權或者有影響力。哈瑪斯徹底下台,是要推進兩國方案的必要條件。
2024年2月21日,以色列襲擊加薩南部大城拉法後,巴勒斯坦民眾檢查建築受損情況。(美聯社)
以巴雙方有關具體方案不用說有很多分歧,比如分界線、耶路撒冷、「難民返回」等。但目前最關切的,還莫過於以色列的安全必須得到保障。去除「從河流到大海」的反猶思想只是第一步,以色列的安全還必須有一些制度性的保障。
以色列的選項包括,在一段時間內規定由以色列負責巴勒斯坦的安全問題。即大致上可能是,巴勒斯坦不能有自己的軍隊和武裝勢力,警察權可能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共同負責,邊境出入由以色列負責等等。
如果巴勒斯坦「不得不」接受這些條件,這意味著巴勒斯坦還不是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國家。
然而,自主地讓外國負責自己的防務甚至是警察事宜,這在國際上並不罕見,很多大洋洲小島國都這樣處理。另一方面,一個被佔領的國家,在逐步成為完全獨立自主的正常國家的階段,接受類似的安排,也早有先例。
比如在二戰後,日本被美國佔領,美國佔領軍就負責日本的防務和國安。在舊金山和約之後,日本才取得完全主權國家的地位,但即便如此,美國還繼續駐軍日本。日本也在教育宣傳體系中,消除軍國主義思想,以自由民主思想取而代之。
俄國侵略烏克蘭,以要求烏克蘭「去軍事化」、「去納粹化」為藉口,達到自己吞併烏克蘭領土的目的。俄羅斯的侵略行為我們加以強烈譴責。
烏克蘭和巴勒斯坦有一些膚淺的相似,於是肯定有人會指責以上說法「雙重標準」。然而,兩者的關鍵不同是,烏克蘭是一個早已被全球公認的正常的主權國家,一個主權國家當然有加強自己國防的權利。
但巴勒斯坦以前也不是一個國家,現在尚未獲得「國家」的資格,更勿論尚不是「正常主權國家」。在前一點上,巴勒斯坦連戰後的日本也不如:至少即便是美佔時期,國際上也都廣泛地把日本視為一個國家。
從以色列的角度考慮,如果沒有制度性的安全保障,這意味著讓一個對自己存在巨大敵意的國家從自己控制的土地上獨立,讓這個鄰居成為非要滅掉自己不可的反以基地。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而且,加薩的例子,已經說明了以色列擔心的合理性。加薩這麼小一塊地區,都已經證實會帶來如此嚴重的後果,更何況比加薩大好幾倍的西岸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