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國家語言教育政策竟是在摧毀本土語言!

筆者認為,本土語言課程師資缺乏,成為復甦阻礙之一。(取自馬鳴國小本土語言教學網)

《國家語言發展法》(語發法)於2019年1月9日公布施行,其立法的用意主要是保障目前各族群所使用的語言得以傳承、復振與發展。

此法所稱的「國家語言」,指的是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其中「臺灣固有族群」語言,包括臺灣本島及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離島的族群,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原住民族語、平埔族群語(南島語系),以及國語或華語、客語、台語或閩南語、閩東語(漢藏語系),並未包含外國語言,如英語、日語、東南亞等各國語言。

在這個法律條文裡明文規定,政府應定期調查國家語言發展報告,藉由調查瞭解各語言發展現況並提出推動的建議。

建議用語與現行法律牴觸且不符大眾使用

文化部於是在2020年8月提出第一次的《國家語言發展報告》,除了探討各語言的歷史發展,以及說明目前各語言種類及使用情況外,比較受到爭議的是「書面建議用語」。簡單來說,就是把過去我們常用的原住民族語、平埔族群語、客語、台語或閩南語、閩東語,改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群語言」、「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其中原住民族語、平埔族群語、客語、台語則是冠上繁體字的「臺灣」兩字。

響應聯合國「世界母語日」,新北市立圖書館推出一系列閩、客、原民等本土語言閱讀活動。(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政府所建議的用語,如臺灣客語、臺灣閩南語等,並不符合一班大眾實際使用。(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為何要改如此用語?報告書上提到,由於同一語言出現多種稱呼的情形,以及政府相關語言政策,因語言名稱有所爭議而無法落實或推動等問題,加上能讓族群和諧、尊重多元文化發展而研訂。這樣的用意雖然是尋求一致性,但與現行的法律不僅牴觸外,所建議的用語並不符合一般大眾實際使用。

在《原住民語言發展法》與《客家基本法》的條文中,直接明定這兩種語言是國家語言,但這兩個法律條文裡在名稱上並無冠上「臺灣」。台語更不用說,所建議的用語與教育部訂定的新課綱稱「閩南語」,兩邊用語是完全不同,如何讓教學現場的教師依循,是照著教育部的規定,還是文化部?

再者,若以一般大眾使用情形來看,在這份報告也分析指出,目前台語從網路使用者的角度,有九成是用「台語」這個名稱。換言之,絕大多數人的使用狀況與習慣仍是用「台語」。因此在「台語」前面加上繁體字的「臺灣」兩字,既多餘也不合邏輯!這就讓我們想到,以前若有人國語說得不是很標準,我們會開玩笑說:「你說的是『臺灣國語』嗎?」照這樣的邏輯來看,「臺灣台語」不就也是不標準的意思?

政府花了大把的經費、人力與時間調查、整理出的報告書,所得出的結果卻與民意大相逕庭,而且還很無厘頭。偏偏我們的政府就是恣意而為,根本不在意這些龐大的文書資料更名須付出多少成本。行政院去年八月就發函至中央機關,未來文書若提及這些國家語言如台語,應優先以「臺灣台語」替代過去慣用的「台語」、「閩南語」。雖然只是「建議」,實質卻是在強迫,有哪個機關不遵守?

師資不足、學生學習適應等問題一一浮現

從這樣的邏輯我們不難想像,這些本土語言教育落實到教學現場,會是多麼的困難重重! (相關報導: 議員施壓學校改成績 全教總:該為踐踏教育專業道歉 更多文章

《語發法》規定111學年度開始,中小學必修本土語言,原本只有國小必修,現增加了國中一、二年級一週有一節本土語必修課,高中則是增加兩學分。本土語從國小到高中成為必修課後,教師人數勢必需要增加,矛盾的是學校卻找不到教師來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