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博士於8月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烈抗議黨產會非法沒收救國團之財產。黨產會是在7月26日決議,認定救國團現有財產中包括墾丁青年活動中心等61筆土地與建物及新台幣13億多萬元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命令救國團移轉為國有。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第一審法院都還未宣判,黨產會就做出沒收救國團財產的行政處分,明顯違背法律的「罪刑法定」原則,黨產會的行政權力已凌駕於法律之上。救國團目前可用資金約3億多元,卻被黨產會強制沒收13億多萬元及61筆土地與建物,不符合比例原則及法律不朔既往之原則,更缺乏法律的程序正義原則。《憲法》保障社會團體及其自治,黨產會卻非法並強行干預救國團之治理,且凍結全部之財產,進一步要全部沒收充公,等同要消滅救國團!黨產會迫害人民團體救國團,黨產會已取代法院之功能與角色,以行政命令決定財產權之變動,不僅非適當之機關,且已侵犯司法權之核心,有違權力分立原則及正當法律之程序,更牴觸了憲法保障人民的私有財產權。黨產會迫害救國團,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黨產會此一獵巫行動,本質就是「以道德的十字軍,來包裝政治權力之鬥爭。」民主政治應建立在法治、人權與正義的核心價值和基本原則之上,這些價值與原則是文明國家社會的共同規範。黨產會違反了這些核心價值,實際上去鬥爭清算救國團,毫無「轉型正義」的正當性可言。這是民進黨政府夸言要推動「轉型正義」的最大汙點與諷刺。

台灣在歷經政黨輪替之後,推動「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德語是「克服過去」(Vergangenheitsbew&;;;auml;ltigung),有檢討與反思過去之意。台灣的「轉型正義」主要是針對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獨裁政權對人權之蹂躪與殘殺無辜之生命,所以要追求真相,原諒與寬恕,並和解共生。「轉型正義」是所有從威權獨裁轉型至民主的新興民主國家,所共同面臨的政治和道德難題。民主轉型之後,新的政府如何帶領整個社會與人民,如何面對與處理這段悲慘的歷史,社會上一定會有很多不同的觀點與爭議,所以「轉型正義」需要漫長的過程,才能得以見到曙光。救國團是民41年由行政院命令而成立,並發佈人令指派蔣經國為首任的主任,隸屬於國防部,是政府的正式組織之一,有編列人員配置及法定預算。內政部早已認定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最高法院、內政部、黨產會均認定:民國58年以前救國團是政府的行政機構,既是政府的行政機構,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庸置疑。行政院、教育部、內政部等均以公函證明:救國團財產是合法正當取得,且各地的活動中心是政府要救國團蓋的。興建活動中心,教育部雖有補助,但救國團投入更多的資金,其後又與各縣市政府簽訂租約,並繳交超過行政院規定的租金,何來有不當之財產可言。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三十年努力付流水,黨產會強取豪奪救國團 | 更多文章 )

救國團在過去主辦各種營隊活動,都是政府委託辦理,且救國團投入很多的人力與資源,年度若有盈餘,也都是用於各活動中心的維持費用及人事薪資,並常舉辦社會公益與服務活動等支出。救國團本身財務自主,與企業組織一樣, 自負盈虧,黨產會卻認定救國團之盈餘,是屬於不當之財產,強制要凍結並沒收。黨產會之非法行徑,與東廠又有何異!黨產會指控救國團當年舉辦營隊,動員軍隊的資源包含:三軍各基地與營區等, 這是一種特權。筆者在國中時曾參加救國團的活動,去左營軍港參觀軍艦,讓我們學生去瞭解國軍,然後愛護國軍,支持國防建設,何錯之有。當年在三軍各營區舉辦暑期戰鬥營,讓高中生體會營區生活,參加軍事訓練,增強國防意識,且是由政府指示委託由救國團承辦,救國團在幫助政府,推動全民國防的教育,不是很正確與正向嗎?救國團的宗旨是服務青年與社會,教導青年要愛國家。如今面對中共的大敵當前,民進黨政府要「抗中保台」、「反共保台」,要年輕人愛台灣,要提高全民的國防意識與戰備,是目前全體國人高度之共識,這不就是更符合了救國團成立之宗旨與目的嗎!黨產會胡亂指控救國團派出留學生在海外的校園進行監控,缺乏明確且有效的人證與物證。經救國團的祕書處去詢問已退休之救國團資深主管們,結果是從未聽聞有此情事。據悉,當年留美的老教授們,有很多人對此也毫無所悉。黨產會又指控說,救國團在各地興建活動中心,是「壟斷山林資源」與「非法占用國土」。須知,當年是政府的指示救國團要興建活動中心,指示教育部要補助建設經費,救國團本身也出資,後來活動中心經常舉辦各種活動,目的是要服務青年,且各活動中心對於保護環境與種植林木等,不遺餘力。例如:墾丁救國團活動中心長期保護寄居蟹活動,很多家長與孩子們都熱烈參與,筆者亦曾帶大學生們去參觀並學習寄居蟹的保育活動,活動中心還派專人解說,饒富教育意義。所以指控救國團活動中心是「壟斷山林資源」與「非法占用國土」,是極度扭曲與不公平。黨產會無所不用其極地將救國團妖魔化與邪惡化,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