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竟遭拘禁強餵狗屎尿!鐵工少年逃亡超商偷食物遭判「有罪」 辛酸「悔過書」曝光

「他覺得整個過程,國家沒幫到他任何一點,還要背一條竊盜罪…」。示意圖,非事發工廠。(資料照,陳品佑攝)

「他是家裡經濟弱勢的小孩,很早出來打工、很認份努力生活……幸好他現在雇主知道過去被凌虐狀況、願意接納他,但我們約詢他時聽了也很感慨,他覺得整個過程,國家沒幫到他任何一點,還要背一條竊盜罪……」

2020年4月9日的桃園,20歲的小林(化名)因飢餓難耐到超商偷食物,包括特上奶茶1瓶、冰鎮檸檬紅茶1瓶及糖心蛋咖哩飯盒1盒,遭警方逮捕,竊取食物金額計132元──這本應是一起簡單的竊盜案件,但小林說出自己偷東西的原因後,意外揭開彰化一起「人吃人」真實地獄案件。

原來在偷東西以前,小林與另一名17歲少年小羅在彰化做鐵工,卻因疫情期間案量銳減,被雇主強迫辦手機門號供使用、被毒打拘禁、餵狗食餵狗屎與狗尿、電刑致殘,囚禁長達3個月以上,又被轉移到桃園。小林不堪虐待逃離宿舍,在兩根腳趾被電擊到壞死、饑餓不堪的狀況下去超商偷東西吃,法官卻看不見他偷東西的原因、判他有罪。

今(18)日監察委員葉大華、高涌誠發佈調查報告,即道出兩名少年被雇主囚禁凌虐、司法失靈、被害人反遭入罪的悲歌。談起這3年過程,葉大華即嘆,司法不僅沒幫到被害人,反而成為一種「加害」。

「樓梯間有一鍋雞湯,我肚子餓偷了雞肉。犯錯願受任何處置……」

小林與小羅為何遭雇主拘禁凌虐,葉大華指出,小林一開始是於2018年、18歲時透過臉書找工作、受雇於詹男與黃男,從事太陽能板組裝工作,在滿20歲成年後,雇主開始要求小林用自己身份去辦手機門號任其使用,也開始要小林簽本票,金額在6–20萬不等、一簽7張以上;小羅則是於2019年加入的,因為在前一份企業社工作不順利,轉換職場時竟被人強押上車、押到桃園受雇於詹男黃男。

這開頭聽起來就很不妙,葉大華指出,在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前兩人工作基本上尚稱順利,但隨著雇主接案機會越來越少、疫情爆發後更是幾乎沒有收入,就發生小林與小羅被拘禁在彰化宿舍的情況。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隨著雇主接案機會越來越少、疫情爆發後更是幾乎沒有收入,就發生小林與小羅被拘禁在彰化宿舍的情況。示意圖,非事發工廠。(資料照,陳品佑攝)

2020年農曆年後,小林與小羅被押在彰化宿舍,被詹男、黃男、詹男同居人女友李女要求不得任意離開,必須在那裡做家務整理、替詹男與李女照顧女兒。這期間,小林與小羅遭多次虐打、被反鎖在3樓廁所與1樓倉庫、被迫生飲自來水吃狗飼料、甚至被迫吃狗屎狗尿,詹男與李男還用剃狗毛刀把他們的頭髮剃光。

詹男與李男為了「懲罰」小羅與小林的工作狀況,小林還曾被綁在椅子上、用空氣槍射擊至少500發BB彈,甚至被用電線自製的「電刑」裝置電擊、電到兩隻腳趾都壞死截肢。 (相關報導: 北市國中生遭關鞋櫃「管秩序」、上學97天墜樓亡!揭秘校園最駭人「我是為你好」地獄 更多文章

小林與小羅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要被這樣凌虐?查閱兩人被拘禁期間的「悔過書」(道歉文書),葉大華直言,少年們的處境不忍卒睹──

「我沒錢吃飯,偷拿床邊掉落零錢去買飯吃。犯錯願受任何處置。」「我肚子餓,偷切一塊冰箱菠蘿麵包偷吃。犯錯願受任何處置。」「樓梯間有一鍋雞湯,我肚子餓偷了雞肉。犯錯願受任何處置。」「因為沒錢偷拿別人的錢來當生活費,很後悔開銷沒分寸。犯錯願受任何處置。」「老闆買了晚餐,因被罰不能吃晚飯,半夜跟另一位同事吃老闆剩下的,隔天早上才說。」「跟妹妹(詹男與李女的女兒)玩,妹妹把尿布跟褲子往下拉,跟妹妹講了3次沒有停下,打了妹妹手心,當下沒有承認有打,隔天才承認……犯錯願受任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