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與《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上路甫滿月,卻爭議滿天飛,《菸害防制法》修法後對於新興菸品採取「一禁一管」,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對於加熱菸的管理則以《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作為上市許可標準,然而該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的多項內容卻含糊不明,為各界所質疑其合理性與正當性,引起各方關注。衛福部國健署昨(25)日公布截至4月21日止的稽查結果,合計查獲6100家件次違法產品及行為,可見政府積極掃蕩違法事宜的決心,但專家指出現階段政府應從根本處理審查辦法內容定義不清的情況,避免有心人士鑽法律漏洞,方能有效解決市場亂象。
有鑑於此,《風傳媒》近期委託《台灣指標民調》推出「加熱菸相關議題調查報告」,於 2023 年 03 月 29 日至 03 月 31 日完訪1,069人,探究政府制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的內容是否符合民意,本調查首先詢問受訪民眾「最近市面上出現一些新興菸品,像是『加熱菸』與『電子煙』,您能不能區分兩者的差別?」,有15.5%表示可以區分,75.4%表示無法區分,9.1%則表示兩者都沒聽過,顯示僅少數人能夠區分加熱菸和電子煙,因此政府更應謹慎履行對新興菸品的審查責任,仔細納管加熱菸對國內年輕人的健康影響。

八成二民眾認為應由政府邀請專家來進行台灣本土研究
就目前政府將「加熱菸對於20歲以下民眾的健康影響研究」一事委由各家菸商逕自進行,台灣指標民調詢問「目前執法規定『必須針對台灣本地20歲以下民眾,研究他們使用加熱菸的行為及影響』,您認為這項研究應不應該在加熱菸上市前由『政府主管機關』負責進行?」87.4%的民眾表示應由政府主管機關進行,6.7%表示不應該,5.9%未明確回答。
上述的民調內容可以對照到審查辦法,要求菸商自行提供「成癮物質之研究資料、未滿20歲者及初始吸菸者使用該產品之有關資料」。亞洲毒理學會理事長暨國衛院新興菸品健康危害研議議題召集人李志恒回應此議題的弊端:「現在多數的研究皆由菸商贊助,所以民眾會對結果存疑,應加入公正客觀之第三方來研究,加上人種之間的代謝能力不同,產生的毒性高低也不同,本土研究仍有其必要性。」

台灣指標民調也同時詢問受訪民眾,「政府規定,業者製造或輸入『加熱菸』,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可之後才可以上市販賣,您認為這項『健康風險評估』,需不需要由政府邀請專家進行台灣本土研究,來訂定台灣的審查標準?」,其中有 82.1%民眾表示需要,12.1%民眾表示不需要,5.8%民眾未明確回答。而交叉分析顯示,各類屬民眾均以回答「需要」的比率較高。 (相關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法3/22上路 禁電子煙、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 | 更多文章 )

專家呼籲:本土研究不能不做 國人健康須由政府守護
被譽為精準醫學先驅,並曾任衛福部食藥署之醫材諮議委員會副召集人暨醫療器材安全評估諮議委員的曾嶔元教授表示:「在引進任何可能有礙健康的新興產品前,我們必須有本土的臨床數據,以免因人種差異而疏忽了潛在的風險。這種本土研究的規模不用很大,只要能橋接到國外的研究成果即可。這種研究是必要的,因為我們必須知道加熱菸對國人是否會比傳統紙菸有更大的風險。政府有責任確保新興產品不會產生更大的安全顧慮。」曾嶔元教授進一步說明研究方向,可以從多重的生物指標來評估,包含生物標記(Biomarker of Exposure,BoE)跟產生不良反應的生物指標(Bioindicator),另外「加熱菸的管理應要求第三方中立研究單位做隨機對照開放研究,了解吸食加熱菸及傳統菸對心血管疾病、癌症等疾病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