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元充公國庫!出國帶回1伴手禮「海關直接沒收銷毀」,很多人被開罰才知道違法了

近來有不少人因從國外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返台,在入境時遭海關查獲後被移送至地方衛生局處罰。(資料照/陳乃慈攝)

端午節將近,加上暑假旅遊旺季即將到來,不少民眾安排出國返台探親或度假。不過,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近日提醒,近來有不少人因從國外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返台,在入境時遭海關查獲後被移送至地方衛生局處罰。

儘管部分民眾事後提出訴願,表示「不知情」、「只是幫忙帶」、「數量不多」,但因現行《菸害防制法》已全面禁止類菸品進口,違規事實明確,訴願也無法改變罰鍰與銷毀的處分結果。

5萬元充公國庫!出國帶回電子煙、加熱菸「海關直接沒收銷毀」

法制局說明,自2023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後,台灣已明確禁止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電子煙等類菸品,包含尚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與其必要使用載具。這項規範不只針對專業業者,也涵蓋一般民眾,違者依法可處新台幣5萬至500萬元罰鍰,並強制銷毀相關產品。

另外,根據衛生福利部資料,違法製造或進口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將面臨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款,而使用者則可被處以2,000元至1萬元罰鍰。

近期由於連假將至,不少從海外返台的旅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誤以為「自用」、「沒收錢」、「不多量」就不會有問題。入境時才被海關攔下,移送地方政府處罰後才驚覺觸法。許多民眾事後向市府提出訴願,希望撤銷處分,但法制局指出,只要違法事實成立,即便理由為不了解法規、無營利動機,仍難以獲得撤罰,罰鍰與銷毀處分都照常執行。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特別呼籲,端午連假與暑期是出入境高峰,提醒國人無論搭機或搭郵輪返台,務必避免攜帶電子煙、加熱菸等禁品。即使只是幫親友「順便帶一下」,也可能因此受罰、賠上大筆金錢,還可能間接危害健康,實在得不償失。 (相關報導: 比安平、奇美博物館必去!台南超強隱藏景點「美到像走進童話秘境」,CNN認證一生必訪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