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National Taiwan Science Education Center,科教館)成立於民國43年,是教育部張其昀部長任內的重要建設。當時館舍位於南海路「南海學園」內,其天壇式圓形建築的造型曾是地標,其中科學教育的內涵更曾啟發了許多愛好科學少年的心靈!
民國92年間該館搬遷至士林基河路現址;它維持了原本圓形的造型,但占地面積擴大約七倍,樓地板面積(包括地下三層、地上十層)增加為三萬多坪。新館曾讓關心科學教育者的人士興奮,以為這下可以好好發揮其科學教育的功能。結果卻大失所望!
根據101年2月3日公布的《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組織法》(《組織法》),科教館的使命包括:普及全國科學教育,提升全民科學素養,並輔導中等以下學校與社會教育機構推行科學教育業務。科教館還有個《處務規程》(101年12月30日發布),規定該館設有實驗、展覽、推廣三個組。
其「實驗組」掌理:青少年科學人才之發掘、輔導及培育;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之規劃辦理;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之規劃辦理;科學教育優秀教學示例與其教材、教具之研究發展、設計及推廣;科學教育課程之研究發展及推廣;科學實驗室之教學、推廣及管理;等等。「展覽組」掌理:常設展與特展之規劃、設計、更新、營運及管理;等等。「推廣組」掌理:行動科教館之規劃及執行;戶外科學基地之研習及經營管理;科學教育出版品之發行及推廣;等等。
該館自詡是「全國唯一國立科學教育中心」。查國外各大城市多也有「科學中心」(比較著名的有位於美國舊金山的The Exploratorium、位於加拿大多倫多的Ontario Science Centre、位於新加坡的Science Centre Singapore等等)。這些場所提供可動手操作的科學展示(hands-on exhibitions),藉引起少年對科學的興趣與好問、好學心。
從《組織法》可看出,該館被賦予的任務更遠遠超過一般的「科學中心」,而大約相當於位於美國加州柏克萊、形式上隸屬柏克萊加州大學的The Lawrence Hall of Science。加州的這一「科學館」除提供動手的科學展示外,也設計課程,協助專業發展,提供各年齡學生課外的科學資源。
該館在92年新館落成初期,由於錯誤的政策決定,曾採Operate-Transfer方式委外營運,結果以失敗收場。後來呢?依據1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編制表」,該館除館長、主任秘書與一般行政人員外,只有組主任三人(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研究員或副研究員三人與助理研究員或研究助理五人(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此外並無技術人員。
這樣小的編制,當然不可能擔得起《組織法》所賦予的重責大任!更糟糕的是:多年來發展的結果,非但該館的歷任館長及組主任,研究人員裡極少出身自基礎科學科系,新進的人員又多專長在博物館學或「科學教育學」等的非基礎科學學系。以有限的非基礎科學的人力,如何面對如此重大的科學教育的使命?毋怪乎!近年實驗室的空間縮小了,講演與演示減少了,優秀的基礎科學人才流失了,「科教巡迴車」不再被人重視;當然連帶的,造訪人數也減少了。
在組織上,科教館與其他四所科學博物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國立科技工藝博物館(高雄)、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屏東)與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基隆)同隸屬於終身教育司(原社會教育司)。科教館乃竟依《博物館法》被列入「博物館評鑑」。
必須弄清楚:這是一所「科學教育館」,不是「科學博物館」。科學博物館的重點在展覽,在收藏;科學教育館的重點則在教育!當然,科學教育的內涵除科學知識外,還必須重視科學精神與態度的培養。如果相關評鑑人員沒有科學教育背景,說不定會要求科教館更名;而如要符合博物館的評鑑指標,科教館就只能博物館化,也辦起典藏。這樣的話,問題就大了!
請問,前述科教館的《組織法》或《規程》中,哪一條提到收藏或典藏?科教館主要的對象不是青少年嗎?它不是應該要配合並補充學校教育的不足嗎?科學教育不是學校教育裡的重要內容嗎?每年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的學子不是在各級學校老師的指導或輔導下完成的嗎?就其屬性與效果言,科教館與其他四間「科學博物館」的任務是有區隔的,它與國民教育署的關係要比其他幾間博物館密切得多!
再說,「探究與實作」這門課是「一〇八課綱」裡特別重視的一門課。然而許多老師為這門課大傷腦筋。為什麼?缺乏題材與想法!科教館理應就是提供所需題材的重要來源。總而言之,教育部重視科教館,當有助於新課程的發展。
我們的教育部難道見不及此?部裡有個「科學教育指導會」,在107年之後還提升層級為由部長召集。該會的任務包括:協助策劃科學教育政策方向,提供諮詢建議等事宜;提供有關科學教育整體發展之建議及專業諮詢等事宜。然而這幾年來,該會到底對科教館有何貢獻或幫助?難道因為該會執行秘書是由「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司長擔任,而科教館隸屬終身教育司,就任隨它去?部長與次長都不屑一管?還是無暇顧及?
為臺灣科學教育的前途謀,為學子的科學素養謀,為科教館的前途謀,在此且衷心提出下面四點建議:
一、教育部科學教育指導會應徹底檢討科教館的隸屬、編制、功能與負責人選。如果它的主要任務在於配合學校的科學教育,就應隸屬國民教育署才名符其實。無論如何,它的主要任務是教育而非展覽,應該多與國教署掛鉤。應該擴編該館的預算,並責成多聘請基礎科學教育的人才。
二、該館現在三個組的名稱與職掌應該檢討重新編組,重視分工與合作。例如「實驗組」的名稱就不適當,改為「研發組」或「實驗教學組」,或才可望發揮教材教具之研究發展、科學實驗室管理與教學等的功能。又,「展覽組」除負責常設展與特展外,也應該要舉辦各種演示與講演。以上這兩組都應配給技術人員,其組長當然必須出身於基礎科學的學系。「推廣組」更應該注重與教育部國教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文化部、科技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設有科學教育中心的各大學(臺灣大學、臺灣師範大學、中央大學、中正大學)、各博物館及各縣市文化中心的聯繫。
三、必須認識到:每年舉辦「科學展覽會」,固然有助於「青少年科學人才之發掘、輔導及培育」,但科教館的主旨更在於「普及全國科學教育,提升全民科學素養」。偏鄉的科學教育也應該是科教館的重要任務,因而行動科教館(或「科教巡迴車」)的功能應該更予重視。
四、教育部應責成臺灣師範大學的科學教育中心認養該館的若干業務。該館也應該積極與對科學教育有興趣的大學教師密切聯繫,以充實其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