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忠觀點:請儘速召開兩岸和平論壇

筆者認為一國兩制最大的問題在於「矮化台灣」,除此之外此制度並非不可接受。(資料照,美聯社)

由俄烏間的戰爭不難想像到:若中共武統台灣,台灣將變成戰場,台灣人民將陷入悲慘的戰火。因此,〔儘速召開兩岸和平論壇〕頗值得兩岸的中華民族共同努力,尤其是台灣的政治人物。

復旦大學張維為教授在2021.11.12第123期《這就是中國》的視頻中,,講述了一些中共對和平統一、台獨等的看法,其標題是:中國必須統一!此視頻頗值得細看。

由視頻8分20秒、40分及42分49秒後可聽出張教授的意見,包括:

  1. 中共是以較有善意的和統為優先,武統只在逼不得已時使用(武統會造成中國人打中國人的悲劇,因此只適合在具有正當性(台獨)時採用)。
  2. 中共所主張的「和平統一」是「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跟香港不同),而且會「充分尊重台灣人民」(但中共會掌握主動權與主導權)。

兩岸都非常重視台灣問題,也都有避開戰火的共識,但對「如何達成和平統一」則無共識。因此,台灣的政治人物能否提出具說服力的論述,能否儘速與中共之「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進行溝通及協商,能否儘速對「和平統一」的方式產生共識,就關乎兩岸的未來。

筆者在《溫室氣體減量立法》上的經驗與兩岸問題相比,其重要性當然相差甚遠,但透過溝通以達到共識的原則理應相似。因此不揣冒昧,以野人獻曝之心,詳述筆者在《溫室氣體減量立法》上的經驗,希望有助於兩岸政治人物的溝通與共識之建立。

溫室氣體減量立法的過程

1. 在工業界先形成共識

針對溫室氣體減量,2014年當工業界的代表在全國工總開會時,筆者報告:在此議題上工業界所面臨的是4選1(是選擇題而非是非題):

  1. 環保署欲以《空污法》來管制溫室氣體:但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極不相同,先進國家也無前例,因此對台灣及工業界都極不合適。
  2. 地方政府欲以《地方自治法》來管制溫室氣體:除了《地方自治法》極不適合管制溫室氣體之外,也容易形成眾多工廠與地方政府的內耗,更極易造成縣市間的差異,因此對台灣及工業界更差。
  3. 吵吵鬧鬧後甚麼也沒有:只好等著國際社會來制裁,此時台灣及工業界都將深受其害,其結果比第2項還差。
  4. 速溫室氣體減量立法:與台灣競爭之主要國家,例如韓國,已有類似的立法,立法後台灣工業界只是不再佔有便宜而已。

比較以上四種選擇,顯然是第4種最佳,因此工業界很快就有了《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立法》的共識。

2. 工業界的化被動為主動

之前環保署在《溫室氣體減量立法》上和工業界的溝通都是由環保署主動而工業界被動,而且環保署與每一部門的溝通都是一對一(例如單獨對工業界、單獨對環保團體、單獨對學界大老等等),此法有以下的缺點:

  1. 溝通的次數十分有限。
  2. 各界代表從未齊聚一堂做面對面的溝通,因此極難了解彼此的想法,因而無法獲得各界的共識成為常態(溝而不通)。

當時全國工總有一筆工業界的捐款(因鄒前董事長的認同與慷慨,中鋼成為捐款大戶),在捐款後不久筆者就因小腦患疾而開刀,故全國工總只用了一小部分捐款。待筆者可再參與全國工總的事務時已即將屆齡退休,故全國工總想把這筆捐款按比例退還給各企業。經討論後,全國工總與筆者都認為:與其退回給各企業,不如善用這筆捐款。

善用此筆捐款的做法如下:用在工業界所重視的2個環保節能法規上,由全國工總委託學界/顧問公司做前置研究。其中的「溫室氣體減量立法」將影響整個工業界(尤其是排碳大戶),另一項則聚焦於中鋼極關切之廢棄物法規的修訂(由於這兩項委託案,筆者在屆齡退休後又在中鋼企管顧問公司服務了1年)。

全國工總將「溫室氣體減量立法」的前置研究委託給學者之優點包括:全國工總可主動邀集各界代表、環保署及工業局之智庫、立法院藍綠代表等齊聚一堂並做多次討論及溝通,以大幅改善以往溝而不通的缺點。

此項立法的前置研究係委託給台北大學的李堅明教授(對溫室氣體頗為熟悉)。筆者還記得,李教授在全國工總第一次開會的時間是2014年12月31日(之前大家都忙於參加該年的全國能源會議,沒有時間)。

在全國工總的第一次溝通會議中,筆者在銀幕上打出了2014.12.21聯合報社論的標題:國際減碳制裁即將臨頭,台灣還能繼續鴕鳥嗎?並且打出環境資訊中心2014-12-10的標題:「政策近0分 我氣候變遷評比吊車尾」,也用銀幕顯示了看守德國(Germanwatch)對台灣氣候政策的評分---只有100分中的0.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