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回顧這篇報導今年二二八是林宅血案42週年,台灣的出版社日前出版了《美麗島事件與大鬍子家博回憶錄》的中文版,《風傳媒》也轉載了其中一個章節。許多讀者可能不知道「大鬍子家博」是何方神聖,這位美國/澳洲學者在1970年代來到當時還相當封閉、政治氣氛肅殺的台灣做田野調查的研究,也因此結交了不少台灣政界的朋友。
1980年美麗島大審期間,家博剛好在台灣訪問,希望能親自觀察美麗島大審做為研究。不料期間發生林宅血案,家博陰錯陽差被國民黨政府將他宣傳為嫌疑犯並加以軟禁,最後還將他驅逐出境,並列在不得入境的黑名單之中,直到1992年才能夠入境台灣。
家博2018年底訪問台灣時,曾獲外交部長吳釗燮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頒贈大綬景星勳章。2019年底他在澳洲因病去世,享年76歲。
《風傳媒》轉載《美麗島事件與大鬍子家博回憶錄》的片段中,家博提到在1992年重回台灣時,「我的第3場專訪給了《新新聞》雜誌,發行人江春男(司馬文武)是我20年的好友。由邱銘輝執筆的主要報導,如同其他主要報導,涵蓋了我在1980年所遭遇的事。江春男則寫了一篇對我個人很友善的描述,說明我涉入林宅血案『從頭到尾都是極荒謬的誤會』。」《新新聞》特別重新刊載這篇刊登於1992年7月19日出版的280期《新新聞》的採訪文章,以及同期刊登司馬文武的專文,讓大家能從當事人的回憶中,對這件尚未釐清真相的政治血案,有更多面相的了解。(新新聞編輯部)
睽違台灣12年之久的林宅血案「關係人」大鬍子家博(Bruce Jacobs),於6月中句再度悄悄地來到台灣,面對這塊曾經在他生命中,留下些許歡喜悲傷的土地,家博的心中感觸萬千。
暌違12年後回台
在今年以前,他一直是被台灣列為不受歡迎的黑名單,雖然,他曾多次口頭表示想來台灣,但一直得不到台灣當局的正面回應。最近,他成為澳中理事會的理事,才獲得執政當局的允准。
在台灣一個月之中,他曾到南部小鎭住過一陣子,回顧他以前研究台灣地方選舉的那一段時光,他也密集地拜訪黨內外的朋友,感謝對方在那一段被警方「保護」的時候,伸出的援手。
由於身分「敏感」,家博在剛抵台時,也受情治人員的跟監「保護」,令他十分不悅,最後,經他反應,對方才稍微收斂。
感情豐富的家博,對台灣懷有深厚的情誼,在卡拉OK聽到流行歌曲〈台北的天空〉,就忍不住熱淚盈眶,談起林家逝去的家屬,眼裡更泛著淚光,他感性地說:「有人說我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但我要說,台灣也是我的一部分」。以下是訪談的摘要:
答:我在1965年第一次到台灣,到台大念歷史研究所,那時才21歲,在這裡讀一年書。我到台灣來的原因是,那時沒辦法到大陸,台灣是學中文最好的地方,那時候做博士論文,大部分都到香港,我覺得不大實際,我想做實際的田野調査,就決定來台灣。來台灣之後在中南部住了一年半,才回去做博士論文,論文的題目是:〈台灣地方自治〉。那是1971年10月,到1974年。1976年我再度來台灣,又到鄉下住了一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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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國民黨的中央官員與領導人,我認得不少,黨外是到1979年之後,才認識得比較多,1980年與情治單位發生摩擦之後,他們以為我只認識黨外的人,沒想到我認識那麼多國民黨的人。
那時出事之後,有很多人幫我想辦法,像陶百川好幾次以書面與口頭,向蔣經國報吿我沒有問題。我來台灣,都是新聞局幫忙的,所以會認識那麼多高官。謝東閔與我見了至少3次,林洋港我也見過,中央黨部許多工作會的主任我都見過。
多人幫忙多人害怕
問:除了陶百川之外,有沒有人在那段時間,幫你說過話?
答:有很多人幫忙,也有很多人怕死了,像關中、魏鏞。在我被警方保護的那一段時間中,我打電話給關中,請他幫忙,他知道我是誰之後,電話就掉了,也不是掛掉,就掉了,足足20分鐘我就在電話中,聽他家裡的事,他不敢接電話,最後,有人把它掛掉了。魏鏞在這件事發生之前十多年,我就認識他,當時他在研考會當主委,但是,事情發生之後,我也用電話跟他連絡,但他也不敢接。
相反的,趙守博就對我很好的,胡佛敎授、黃越欽敎授也都幫我,在那個黑暗時代,還願意伸出援手,他們都來過我被保護的地方,也為我講話。
家博在接受《新新聞》專訪時,曾提到當年關中(見圖)不敢接又不敢掛他電話的往事。(資料照,蔡親傑攝)
答:剛開始的一個月,他們把我安置在圓山飯店一個沒有窗戶的小房間,有兩個警察跟我在一起,沒有人的時候才可以上廁所,厠所也沒有窗戶,所以我有1個月的時間沒有看到太陽。他們只讓我在晚上出來運動一個小時,每天的時間都不一樣,而且有3個警察保護,其中1個還帶槍。後來慢慢保護得比較鬆,准許我出去跑步,還把我換到1間比較大,而且有窗戶的房間。
答:以前問很多,但後來就沒有了。基本上這應該從頭講起,1980年2月26日晚上,我到林義雄家裡陪小孩子玩,27日晚上我去看胡佛敎授,以後他因為這件事,被訊問得很慘。28日星期4中午,我打電話給方素敏,想打聽林義雄的消息,但是她不在,電話是雙胞胎姊妹接的,我吿訴他們我今天或明天晚上會去看他們,下午我就去拜訪陶百川跟連震東。
大約6點多,我回到國際學舍,帶了一瓶「約翰走路」(Johnnie Walker)去看一個朋友,是美國歷史學家,我們邊喝邊聊,後來我再跟方素敏打電話,想瞭解林義雄的近況,電話是一個男的接的,他說方素敏不在,家裡發生事情,我當時想可能只是日常生活上的小事,像是洗衣服或修車之類,我就繼續跟朋友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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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事件並非故意
慢慢我覺得我最好過去一下,我朋友就陪我一起過去,那個時候林宅外面亂七八糟的,一大堆警察跟記者,我就開始緊張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但是沒有一個人願意吿訴我。於是我想乾脆進去看看,我就去按了門鈴,那時候已經6、7點鐘了,記者用閃光燈拍了很多照片,後來卻硬說是家博在中午去按了門鈴,這是他們宣傳的方法。
終於有一個人吿訴我方素敏在仁愛醫院,我就跑去看她,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到了仁愛醫院碰到康寧祥,他才吿訴我,說著說著,我就掉眼淚了。那個晚上大家都在醫院,一方面是支持她,一方面是害怕而不敢回家。
還有一個事情很重要,必須要提到,我1月底到台灣,對高雄事件很有興趣,也跟很多參加的人討論過,我自己判斷高雄事件的暴力不是故意的,美麗島和治安單位都不是故意去製造暴力。同時,國際特赦組織派了兩個人來台灣,他們跟我談過,基本上我們對高雄事情的看法是一樣的。因為他們不懂中文,就要我代表國際特赦組織去看高雄事件的審判,這是個很寶貴的經驗,我就答應了。
現在的義光基督長老教會,就是當年林宅血案的發生地。(資料照,方炳超攝)
這個案發生了,當天晚上我就在財神酒店打電報給他們。第2天星期五,我們十幾個人在林義雄家裡,警察也在這裡保護。星期六早上,《聯合報》上說,可能有一個有鬍子的外國人跟這個案有關係,當時幾個朋友就很緊張,但是我覺得這是很荒唐的事情,為什麼我要緊張,我還跟警察開玩笑說,「你要我,我在這裡」,我絕對沒有想到會有什麼事情,所以我也繼續辦我的事。
星期天早上,我看到《聯合報》上說,有鬍子的外國人有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學位,那時我就緊張了,那個時候在台灣的外國學者少,有鬍子又有哥倫比亞大學博士的人,我想指的一定是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就打電話給趙守博還有關中,兩個人都說我最好跟刑事警察局連絡,我就打電話過去,可是刑事警察局好像也不知道我是誰。
輪流問話怕受刑求
我到了刑事警察局,他們用錄音帶等等,說是做紀念,我一點沒有想到什麼。他們問我有沒有跟國外連絡,我就把電報的副本給他們看,這根本不是什麼秘密。我跟警察拜託,希望我不要上報紙,不要見新聞記者,因為我一且成了新聞人物,國際特赦組織就不會要我替他們觀察高雄事件的審判;另一方面,報紙上說我看到了兇手,我也害怕兇手來滅口。警察吿訴我說他們可以24小時保護我,我答應了,他們就用雨衣擋住我的頭,把我帶到了圓山飯店。
當時警察局外面來了很多記者,後來一位記者朋友才吿訴我,他們都是接到警察的通知才來的。
到圓山飯店一個星期之後,我跟警察提出要求,要公開召開記者會,說明我跟這個案一點關係都沒有,但警察一直說好,卻沒有任何動靜。後來他們說要帶我去一個地方,我以為是要開記者招待會,結果他們帶我到南京東路一個刑事警察局的「招待所」問東問西不讓我睡覺,也不讓我走,很多人輪流來問,要我說真話才讓我睡覺,我說我已經說了真話,他們不相信,後來我生氣了,就用閩南語罵他們「幹破你娘的XXX」,講完之後我就馬上道歉了,怕他們會對我刑求。
問話的這段期間,已經超過了法定的24小時,美國在台協會發現我失踪了,怕死了,用各種途徑要找到我,可是就是找不到。之後我跟他們談判,說我願意接受保護,可是房間裡要有電話,於是我就被安排住在圓山飯店那個沒有窗戶的小房間裡。
報紙報導大都亂寫
答:我用電話跟很多中外記者都有連絡,外面的報紙也有很多報導,大都是亂寫的。後來我接到檢察官的傳票,我為了保護自己,透過警察局外事隊的協助,把所有的資料跟傳票,複印了75份,在見檢察官之前的記者會上,發送給各媒體的記者,我並且說了兩句很敏感的話。我說我和這個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我過幾天講了不同的話,你們可以仔細想想原因。」我又說「你們看我現在身體很好,如果過幾天你們看我身體沒這麼好,你們也可以仔細想想」。
我在離開前跟他們說,「對不起,時間到了我必須去看檢察官,以後我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跟你們見面」,之後,警察帶我去見檢察官,我看到外面擠著一大堆記者,我知道我一定可以出來,因為他們都等著看。
1992年家博(右)來台,《新新聞》發行人司馬文武(左)對他進行專訪。(新新聞資料照,陳愷巨攝)
答:當時檢察官說有兩個老太太看到我走進去,其中一個很害怕不敢跟我說話,另外一個老太太說看到我中午進入案發現場,我就問她看過幾個有鬍子的外國人,她說一個,我又問她如果你只看到過一個,你怎麼知道是我,她說,「因為我只看過一個,所以我知道是你」。檢察官知道這種證據是不足以起訴的,而且我又是個外國人,一定要有公開審判,所以我就被釋放了。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讓我得以離開台灣,在我離開的那個周末,一個很重要的中美經濟會議要在圓山飯店召開,因此他們不希望因為我的事,破壞了這個會議,所以檢察官傳我去問話,只不過是要給自己一個台階下,表示問話完了,可以離開,我就在那個星期三搭飛機走了。
問:你自己後來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被捲入這個案件?
答:1978年12月16日,美國宣布與中共建交,1980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正式終止,台灣很多人害怕失去了美國的保護,台灣要怎麼辦,因此很多人很排外。在這種情況下,林義雄家屬命案就被弄成像是外國人幹的,尤其我是自己走進去的,很容易對付。
由蔣經國親自批示
而且這件事情並不是以法律來辦我,而是以「政治」來辦我,雖然有檢察官在承辦,但據我瞭解,整個事情是由上面在負責,是由蔣經國親自批示的。
答:我是到這次回來之前,才知道我在黑名單之中,我想是因為怕我一回到台灣,這個案子又會上報,他們就是怕這個,我回來之後,有關單位也是跟我這樣講。我可能是最後一個沒有判過罪,而被放在黑名單中的外籍人士。
答:我離開台灣到澳洲定居這幾年,一直想過要回來,但我害怕來了之後不能離開,有安全上的顧慮,所以一直不敢回來。兩年前我開始向台灣駐澳洲代表詢問,但一直沒有回音,後來是由於台灣在黑名單上的改變,及我所屬「澳中理事會」與台灣有交流,所以才讓我有機會回來。
答:我這幾年考慮寫「大鬍子回憶錄」,做一個大拍賣,然後把那個錢全部給林義雄的基金會。
特別人物堅持保護
問:你曾經說過,在你回來台灣之前希望能獲得治安單位的安全保證,是否有得到回應?
答:沒有。所以我這次回來,澳洲當局跟我都有一點擔心,但是我願意冒這個險。
答:我來之後的第2天、第3天,他們都有派人來,他們說我是「特別人物」,是國際一流學者,我就問其他的國際一流學者有沒有受「保護」,他們說沒有,但是因為12年前我曾發生過這麼一件事情,所以要受「保護」,萬一發生了什麼事,會讓他們很難交待,「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我又問,你怕什麼事情會發生,他說怕車禍、怕發神經病的人要打我、怕喝醉的人要跟我打架。我就跟他說,12年前報上天天有我的照片,都沒有發生什麼事,今天沒有人知道我回來,更不會有事,但是他們還是堅持要「保護」。
林宅血案發生後,家博在圓山飯店接受「保護」,稱自己有一個月的時間沒有看到太陽。(取自網路)
基本上他們都是用跟踪的方式在「保護」,像是派人在旅館外面等等。我吿訴他們我願意每天晚上打電話,讓他們知道我安全,但他們要求我報吿每天的行踪,被我拒絕了,我認為這有違學術道德。我在鄉下的時候好一點,但回到台北之後,又跟他們有一些小磨擦。
沒有跟踪壓力仍大
他們說你用的字不對,這是保護不是跟踪,我說你們更不對,12年前你們用的就是「保護」這個字眼。而且他們一直說跟12年前的事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我說其他人都沒有受到「保護」,就是因為我12年前的事才會這樣。不過我要強調,現在按照我的瞭解是沒有跟踪,但精神壓力仍很大。
答:我來了之後,見過5類的人,我想不要提他們的名字。第1類是機關首長;第2類是民進黨跟黨外的人;第3類是學術界的人;第4類是不屬於上面3類的好朋友;第5類是外籍朋友。
答:12年前坐牢的那些朋友,我有13年沒有見到他們,所以跟他們見面是很好的感覺。
答:台灣一直是我的第二故鄉。這次回來警察帶我去KTV,放〈台北的天空〉,我心裡很感動,還流眼淚,它表示我對台灣的情緒。有人說我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但是我要說,「台灣也是我的一部分」。
司馬文武280期專文「大鬍子」家博(Bruce Jacobs)捲入1980年2月28日林義雄母女血案,從頭到尾都是極荒謬的誤會。但是如果不瞭解當時政治氣氛之緊張,一定無法相信竟然會發生這麼荒謬的故事。
家博是一位很感性、有強烈正義感的學者,從21歲(1965年)到台大念中文之後,又在中南部某鄉鎭作有關地方選舉的田野調查,前後在台灣住了3年多,1977至1979年,每年來台作研究,在國際刊物上面發表不少有關台灣問題的論文,而且精通中文和台語,曾娶台籍太太,他把台灣當作第二故鄉。
因為學者出身,他與台灣的政治學界很熟,常由新聞局安排訪問,認識的黨政要人不少,但是林家命案發生後,絕大部分黨政界人士卻裝作不認識他,他變成是突然出現的,代表外國勢力的黨外密使。雖然找不到任何他涉案的動機,但天才型的刑事局長曹極,卻接受兩位老太太的秘密證詞,堅信他是破案關鍵,並公開宣布有99.99%的破案機會。後來曹極又發現另一人可疑更大;逼問了好久,才發現那人是位神經病。
曹極有一次痛罵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他以為所有中國問題專家都是費正清的學生,而當時台灣仍有一批老朽,天天在圍戰費正清。曹極根本不知道加博出身的紐約哥大,與哈佛的費正清打對台。把費正清扯到林家血案,似乎要把美國出賣台灣的陰謀重新拷貝一次,這是當時警政首長的政治水平。
林家命案的兇手泯滅人性,老祖母和雙胞胎小孫女3人慘死刀下。它發生在二二八,而且正値軍法大審期間,社會上充滿一片肅殺氣氛,甚至出現歇斯底里症狀。大家似乎無法再承受這種政治謀殺的打撃,在心理上亟須破案以求抒解。「大鬍子」加博遂成為一根救贖的浮萍。
當奐均在仁愛醫院急診室開刀時,加博從外面衝進來,淚紅了眼睛,激動的神情,立刻受到警方和媒體的注意。後來他到財神酒店打國際電話給遠在倫敦的國際特赦協會,介入更深,再經過秘密證人的指認,即開始被「保護」。他的熱情與義憤,使他走到一個原本與他無關的困境。
在他向地檢處報到之前,他曾在今天的富都飯店舉行記者會,當時許多記者質問他與CIA有無關係?在大陸是否受過訓?來台是否負有任務等等影射與控訴的問題,使他深深體會到台灣新聞界的「自由」程度。
他曾對台灣的新聞自由寫了一篇論文,發表在《中國季刊》上面,當時他與國民黨關係良好,對台灣抱著審慎的樂觀,但是他那時候一定沒有想到記者也會參與造謠與迫害的活動。那時候的新聞界是台灣新聞史上汙辱的一頁。
台灣地方選舉的買票行為,他深有研究,早在《大學雜誌》(第100期),他即曾認為買票也有促進政治參與的作用,並非全無正面功能。不過,此次來台後,他對此說已做修改,因為今天賄選比以往嚴重太多了。
他所寫的《台灣鄉村政治》一書,十多年前即在澳洲出版。他在「中國論壇」也發表過文章,分別談民主與中國知識分子,和蔣介石父子兩代。他對中國大陸的政治也頗有研究,經常發表評論,凡此使他在澳洲學術界占有一席之地。去年當選為澳中理事會的理事,這是一個對我與澳洲關係,深具影響力的團體,因此我駐澳洲代表專案申請(加博的簽證上面即加註:依據外交部81.2.26第898號電辦理),使他有機會回到他的第二故鄉。
友人帶他到KTV唱歌,他聽到〈台北的天空〉時,不禁感動地流下眼淚。想起了12年前他離台時,台灣仍在大審美麗島分子,充滿恐怖整肅,一切彷如昨日,但是如今台灣的天空已經如此不一樣了。(司馬文武)
(本文刊登於1992年7月19日出版的280期《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