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中新冷戰的態勢成型,拜登政府透過AUKUS、Quad等機制組成「反中包圍網」。其中位於第一島鏈的日本,除了是東亞軍事實力名列前茅的強國,更被視為美國對抗中國擴張野心的最前線。二戰後的「和平憲法」雖限制了日本的軍事行動,但包括前幾年的「集體防衛權」解禁、岸田內閣正考慮發展的「敵基地攻擊能力」,都是日本政府在修改憲法第九條前突破封印的嘗試。
眾所周知,限制日本軍事發展的最重要因素,與其說是憲法規範(只是法律學者顯然不會同意這種說法),不如說是美國政府的態度。去年10月,北韓再度朝日本海試射飛彈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提出「探討敵基地攻擊能力」的應對方案,至今雖然尚未定案(內閣官房長官12日再次強調「是政策選項之一」),但在7日的美日「2+2」部長會議中,美方已對此表達歡迎,岸田內閣宣示「保有敵基地攻擊能力」幾乎已是時間問題。
2022年1月11日,北韓進行高超音速武器的最終驗證試射,金正恩親自到場視察。(朝中社)
美國願意對日本「擴軍」開綠燈
美國之所以願意對日本「擴軍」開綠燈,除了在東亞前線再度鬆綁對盟友的軍事限制(上次是解禁「集體自衛權」),也可藉此看出美日聯盟對於當前中國軍事崛起的種種考量。中國、俄羅斯與北韓率先研發的高超音速武器,號稱能夠輕鬆突破美國構築的飛彈防禦系統,因此想要攔截中俄朝等國的飛彈攻勢變得日益困難,日本的防衛與外務大臣在日美「2+2部長會議」中,正是以此說明「敵基地攻擊能力」的必要性。
北韓今年1月已兩度試射高超音速飛彈,內閣官房長官松野博一12日對此表示,日本針對北韓新型武器的威脅「將考慮所有的應對選項」,包括發展「敵基地攻擊能力」、以及「或可迎擊高超音速武器的電磁砲」。松野博一的說詞,與日本方面在「2+2」會議中的主張相去不遠。不過在美方去年11月發表的兩份中國軍力報告裡,提到另一個需要對日本鬆綁軍事限制的原因—中國的核武發展。
美國智庫建議日本部署射程2000公里以上的彈道飛彈
美國國防部去年11月指出,中國在2030年之前將至少擁有1000枚核彈頭,隸屬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暨安全檢討委員會」(USCC)則認為中國的戰略飛彈數量到了2030年將與美國並駕齊驅,美國可能因此喪失長期以來的戰略核武優勢。《產經新聞》指出,如果美國的核武優勢不再,那麼華府可能會因為擔憂中國對美國本土發動核攻擊而猶豫不決,甚至不願為了守護盟國安全動用核武。由於美中兩國在太平洋的軍事力量差距漸漸縮小,如果美國核保護傘的威力不再,解放軍在印太區域的行動自由度也會隨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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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的研究員村野將對《產經新聞》表示,在各種防禦手段中,部署射程2000公里以上的彈道飛彈是最有效率的做法—這當然就是為了「攻擊敵方基地」。村野將指出,若能動用比巡弋飛彈速度更快的彈道飛彈攻擊中國的軍事基地,使其在短時間內無法再承擔戰機起飛或發射飛彈的任務,美日就能在此期間重新整備,「發展妨礙中國的作戰能力,將是日本對抗中國的關鍵」。這一點不只是個別學者之間,事實上USCC也建議東亞盟邦部署美國的中程彈道飛彈。
岸田:「敵基地攻擊能力」並不違背日本憲法
對敵方的飛彈基地直接發動攻擊的「敵基地能力」,過去安倍晉三執政時曾在國會表示「不會考慮發展,日本也不打算改變美國與日本的角色分工」。安倍會這麼說,是因為自衛隊在憲法第九條的限制下,只能扮演被動防禦、補給友軍、頂多是遭受攻擊後回擊的角色,直接攻擊敵軍或敵方基地,都是由美軍負責。不過岸田文雄上台後數度強調「敵基地攻擊能力」,並且顯然認為這並不違背目前的日本憲法。
雖然日本的在野勢力多半不同意改變「專守防衛」的日本國策,連與自民黨共同執政的公明黨也主張「即便肯定理論上的可能性,也不認為這是現實可行的防衛做法」。值得注意的是,在NHK於2020年7月所做的民調中,40%的受訪者支持「敵基地攻擊能力」、42%表示反對,日本輿論也出現了兩極分裂的態勢。不過對於「敵基地攻擊能力」能否真的遏制解放軍的飛彈攻勢,其實軍事專家之間也有不同看法。
專家:「敵基地攻擊能力」難以完全防禦中俄飛彈攻勢
東京大學先端科學技術研究中心的小泉悠在《Nikkei Business》的專訪中指出,雖然日本有越來越多人呼籲「敵基地攻擊能力」的必要性,包括中國在內的周邊國家也正在研發高超音速武器,但他認為「建構敵基地攻擊能力」與「降低高超音速武器帶來的威脅」並沒有直接關係,對中國來說尤其如此。因為北韓的彈道飛彈數量不多,日本原來是透過「即便北韓對日本發射飛彈,日本也會將其全部擊落」作為因應,也讓北韓覺得「就算發射飛彈也沒用」。即便北韓發展高超音速武器,日本確實可以將「敵基地攻擊能力」作為原有防衛政策的補充。
然而對於中俄這兩個擁有大量飛彈的國家來說,日本原本就不可能將對日本發射的飛彈「全部擊落」,遑論用「敵基地攻擊能力」作為這種防守策略的補充。小泉悠說,光是中國能夠打到日本的彈道飛彈就有1250枚,這還沒有加上高超音速武器「東風-17」與「星空-2」。即便日本增加了能夠直接攻擊中俄飛彈基地的飛彈數量,也無法扭轉「無法將其全部擊落」的窘境。無論是傳統的彈道飛彈、抑或是高超音速武器,日本難以「完全防禦」的情況都不會改變。
新疆飛彈發射井到幾個主要海域與目標的距離。(美國科學家聯合會官網)
小泉悠認為,即便是美國,也沒有辦法透過飛彈防禦系統完全擊落中俄來襲的飛彈。這也是為什麼美國要建立核威懾的「相互保證毀滅」機制。小泉悠指出,日本對於「敵基地攻擊能力」的討論是在「陸基神盾」系統觸礁之後才成為話題,不過這兩者是否存在替代關係一直沒有很好的思考。但他也認為,當中國發展與擴充核武庫的做法讓美國的核威懾失效,日本確實應該思考如何建立自身的攻擊力量。
小泉悠表示,攻擊力可以區分為「阻止」與「報復」兩種,「敵基地攻擊能力」就是「阻止敵人發揮戰力」的一種,不過飛彈並不一定從飛彈基地發射,如果是從飛彈發射車發動攻擊,只是攻擊敵方飛彈基地根本沒有用。不過小泉悠也同意,攻擊空軍基地的跑道算是最經濟的攻擊手段,只要敵方軍機無法起飛,包括空優、後勤、情蒐能力都會受到重創,這也是日本部署攻擊敵基地飛彈後最重要的軍事目標。
日本學童在廣島原爆留下的的建築物「原子彈爆炸圓頂屋」(Genbaku Dome)前留影。(美聯社)
不過該攻擊何種目標,才會讓中國受到「無法承受的損害」?讓自衛隊擁有「報復型武力」,會不會比「敵基地攻擊能力」更容易違反憲法第九條的「專守防衛」規範?小泉悠指出,日本該討論的恐怕不只是「該擁有何種飛彈」、「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攻擊敵基地」,而是應該對憲法第九條進行更完整的討論,方能更好地確保日本的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