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沒有奶,到底能不能稱「植物奶」?歐盟擬立法禁止相關行銷用語

沒有「奶」的植物奶是否應該改名?(圖/取自Unsplash)

2020年10月歐洲法院初步通過,限制植物奶業者使用可能聯想到牛奶意象的包裝、行銷用詞與視覺設計。2021年1月14日,燕麥奶大廠Oatly發起連署反抗「植物基審查」,迎戰主張消費者權益的酪農業者。對於政府是否有權介入審查,攸關消費者有無被誤導,而在國內外,大眾對植物奶的成分組成、營養價值認識可以再加強。

與「健康」、「環保」等時尚代名詞劃上等號的「燕麥奶」於北歐發跡,一路從歐美燒到台灣,魅力與商機勢不可擋。

據市場調查機構Grand View Research最新報告, 2019年燕麥奶全球市場規模約有37億美金(約1036億台幣),並將於2020 至2027間以9.8%複利年度增長率成長。也就說,2027年全球市場總營收將達到78億美金(約2183億台幣)。

但是主打「替代牛奶」、卻非乳製品,不含奶、卻使用「植物『奶』」品名,該如何清楚傳達給消費者,已在歐美爭議不斷。

2017年歐盟首度確認植物奶不可稱為「奶」。2020年10月歐洲法院再次投票通過:將進一步限制植物奶廠商使用可能引起牛奶意象的包裝、行銷用詞與視覺設計。

雖然在2020年10月於歐洲法院中以57%支持通過多數表決。而在該修法案成為正式法規前,需經過歐盟部長理事會(EU Council of Ministers)與議會(Parliament)以及European Comission (歐盟委員會)討論後批准,但已此法案經讓植物奶業者氣到跳腳。2021年1月14日燕麥奶大廠Oatly發起「反植物奶審查」連署抵制。

從產品名稱到行銷方針都納管的「171號修正案」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在2017年6月規定只有來自動物牛奶產品的廣告可使用牛奶(milk)、奶油(butter)、乳酪(cheese)和優格(yogurt)等字眼。認定「燕麥奶(oat milk)」和「大豆優格(soya yogurt)」之類容易引發誤會的品名,都被禁止。

2020年10月23日歐洲法院表決初步通過「171號修正案(Amendment 171)」,將嚴格禁止植物奶在包裝或廣告,使用會喚起乳製品印象的字眼或圖像。

「奶」的模糊地帶:從字、圖示到環境示意都將納管

若171號修正案真的上路,恐大幅改變植物奶的行銷方式,重要的影響有三:

1、恐怕不可標示「牛奶替代品」2、不可比較植物奶與牛奶對環境的影響3、植物奶甚至可能無法使用與牛奶相似的包裝

植物奶業者擔心,他們恐怕將無法使用「乳(dairy」)、「creamy(濃醇)」、「優格式甜點(yoghurt-style dessert)」、甚至是「不含乳品(does not contain milk)」等任何與乳製品有關的字語。奶罐、優格瓶等圖像恐怕也會受限。總之,只要講到「奶」,可能讓消費者想到「奶」的字與圖,植物奶業者通通不可使用。 (相關報導: 植物奶是怎麼做的?手工與包裝產品有何不同? 更多文章

但歐洲酪農協會(European Dairy Association,簡稱EDA)在171號修正案通過時卻歡欣鼓舞:「今天對於歐洲消費者、民眾與歐洲來說,是個美好的一天。非乳製產品不能再盜用鮮奶的語言、良好的名聲與品質。」

(圖/取自食力foodNEXT)
許多人認為非乳製品不可稱作為奶,但素食者反對立法。(圖/取自食力food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