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專屬文章 施威全專欄:王力宏危機處理拙劣,因為少了娛樂法律師與作戰團隊

王力宏和前妻李靚蕾在網路上大演鐵公雞戲碼,過往好男人形象絲毫無存。(資料照,取自王力宏臉書)

《蘋果日報》曾報導王力宏年收入7億元,這數字指的若是營收,為6家全聯門市的總和;若是盈餘,則是擁有22家分店、6000多位員工的大潤發一年獲利的兩倍。「王力宏產業」龐大,危機處理卻拙劣,好似家庭手工業,或是1980年代的地方派系家族。

利益糾葛龐雜卻沒有法律常識,台灣法界評論王力宏案時皆感訝異,泰鼎法律事務所律師葉慶元談得最一針見血,離婚協議一定要有封口機制,例如扶養費之外的給付,應規劃按月支付,洩密違約就停止。這也是美國巨星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被控性侵幼童時,與控方達成的和解機制。

不只離婚協議,名人的婚前協議也應有同樣機制。英國為例,婚前協議因為發展較美國不成熟,所以是娛樂法律師(entertainment lawyer)努力鑽研的實務課題。明星婚姻不是夫妻兩人間的私事,是名人產業的一環,涉及經紀公司、影視產品、代言品牌等相關員工的利益,非一般婚姻律師的常態業務,因此娛樂法律師常得包下名人婚前協議。

名人的律師未必能處理醜聞危機

娛樂法不是學門而是個領域。平時娛樂法律師兩大業務內容,一是合約,一是智慧財產權,這兩門都涉及英美法最核心的學問:侵權法,在英國法律學校是必教課程,但應用在名人產業,必須就娛樂業的特性小心斟酌,懂侵權法只是基本要求,娛樂法律師必須瞭解娛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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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大學開有娛樂法學程的就只有西敏寺大學(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英國娛樂法脫胎於關乎智財權、誹謗與言論自由的媒體法,這本就是西敏寺大學強項,源自於這大學長久以來在媒體研究的聲望,例如曾任《衛報》(The Guardian)調查報導記者的台灣人白曉紅,她屢獲英國出版與新聞獎項榮譽,就是西敏寺大學新聞碩士。

懂娛樂法未必能成為娛樂法律師,法律人要進入名人產業,三大條件:人脈關係、產業經驗與聲望,所以英國娛樂法執業律師未必是好律師,好律師未必能進入娛樂圈。

即使是名人的律師也未必是醜聞中最適合的危機處理專家,葉慶元可以扼要道破王力宏案的癥結,因為他經手過重大案件,面對媒體策略豐富。在著名案件中代表當事人發言,而表現糟的律師一堆,例如前外交部長程建人的桃色疑案,媒體談話性節目善意做球讓他發言,該律師搞砸。因為他著重於法律上如何讓當事人無罪,必須採取法律上最安全的底線,忽略了形象管理。

全球娛樂產業「龍頭」是英國皇室

日前台北某外商涉及食安被檢調查,受委託的律師就表明律師不該任意發言,因為法律的角度可以當危機處理的參考,但不是危機處理的全部。法律上掰的話語可以脫罪,但未必可以為輿論接受,例如肚子痛到汽車旅館上洗手間,法律上自成道理,卻是輿論笑柄。 (相關報導: 獨家數據》選舉到各縣市豪撒43億元!地方加碼五倍券金高北嘉大手筆 更多文章

全世界最大、最富有的名人產業公司是104年歷史的家族企業:英國皇室。相較於英、美家族企業有95%都富不過三代,當代英國皇室現今由第四代當家,面對爭議對外發言,就是律師與公關專家處理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