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10月底到11月上旬,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的締約國在蘇格蘭的Glasgow召開第26屆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26, COP26),聚焦挽救地球暖化危機的目標,對減排二氧化碳與甲烷等溫室氣體、終止濫伐森林、減少燃煤、改革農業等多項尖銳議題達成了若干協議。這一會議的結論將深深影響全人類能源利用的轉型。
此刻的12月18日,臺灣將進行四項公民投票,其中的兩項——「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及「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也與能源及環保問題密切相關。
能源與環保教育攸關地球永續發展、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諸項議題,迫在眉睫,不可輕視。然而,多年來由於執政當局的偏執,也由於臺灣無緣參與聯合國有關會議因而對相關資訊隔閡,臺灣有關能源與環保的教育一直避重就輕,甚至掩耳盜鈴。一般民眾對能源問題或漠不關心,或認識不清,亟待導正。
據臺灣電力公司公布的發電量資料,2010年是247,058.9百萬度(其中火力占78.4),2020年是280,139.9百萬度(其中火力占80.2%),總增加約12%,而更依賴火力。世界各國正在厲行減碳措施,但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料,同期間的臺灣碳排放量還在微幅增加。無怪乎在近年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發布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CCPI)中,臺灣的表現連續落在末段班。這些事實應讓我們警惕;必須痛下決心檢討改進,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以下就能源消耗、能源安全與清潔、能源低價政策三方面作進一步說明。
首先關於能源的消耗。根據《維基百科》所提供的〈國家電力消耗排名列表〉及〈各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列表〉,簡化列表如下:

就人均用電量言,臺灣在所列143的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1;在臺灣之前的10個國家依序是冰島、挪威、巴林、卡達、芬蘭、加拿大、瑞典、科威特、阿聯及美國;其中五個是緯度較高需要暖氣的國家、四個是產油大國,另一就是美國。再就人均二氧化碳言,臺灣在所列223個國家或地區中排名第21——前面許多是小國或產油國,屬較大的只有加拿大、澳洲、美國及南韓。臺灣排放二氧化碳偏多,顯示由於多靠石化燃料發電。對比2016年度臺灣的人均GDP在全世界排名第37,但用電的揮霍程度與對地球環境的負面貢獻竟直追惡名昭彰的美國人!我們能不汗顏而感到羞愧? (相關報導: 陳立誠觀點:台電打臉民進黨 | 更多文章 )
其次說能源安全與清潔問題。眾所周知臺灣自產的能源甚少,必須靠進口。臺灣因為地理環境因素,水力、風力與太陽能發電不僅不會是穩定的能量來源,而且它們的開發都必須付出重大的環境生態代價;這些所謂的「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遠不敷所需。至於進口石化燃料(不管是煤炭、石油或天然氣),即使不考慮國防安全問題,其所衍生的境內污染、將遭遇的物價飆漲及國際干預種種問題可預見將愈形嚴重。核能發電原是臺灣不可或缺的穩定能源,也無碳排放顧慮;我們若因無知與意識型態的糾結而放棄它,等於在自尋絕路,至為可悲!(核能電廠的少數特殊事故被大肆渲染,而核廢料的處理方式——例如深埋、利用國際合作或移往境外,也被故意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