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退場倒數,修法能讓核三「原地續命」?卓榮泰:重啟最少需要3年半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核三廠2號機在5月17日除役後,就算要重啟,也得經過安全檢查程序。(資料照,蔡親傑攝)

核三廠2號機將於17日除役,立法院今(13)日審查《核管法》修法拚核電廠延役,行政院長卓榮泰接受《法律白話文》訪問時表示,即使修法通過,5月17日是法定的除役時間,核三廠2號機還是得先除役後再重啟,而根據台電評估,安全檢查程序需要花3年半的時間。

卓榮泰表示,從前總統蔡英文執政以來,台灣一直發展綠電,明年底就能達到20%發電量,台灣綠電增加,跟世界才能夠接軌,所以政府的能源政策沒有全然的錯誤。

卓榮泰說,現在大家討論要不要用比較便宜的核電以及核三廠要不要除役,「核能發電當然是便宜的,可是核廢料的處理,現在技術上、財政上的問題還是非常、非常的大,核一、核二廠的核廢料到現在還沒有完全能夠處理好,何況是核三廠二號機在5月17號要除役了,那核廢料要怎麼處理?」

卓榮泰提到,現在立法院有一個《核管法》的修訂,要把核電廠從40年壽命延長到60年,如果這經過充分的討論、民主的表決,行政院當然沒有不接受的,但也不是說修法後,5月18日就可以繼續開。5月17日是法定的除役時間,還是要先除役,如果要再重啟的話,還須經過安全檢查的體檢時間,而這個安全體檢在台灣內部是沒有經驗的。

卓榮泰指出,他請教國外的專家,核電廠除役之後,重新啟用要經過什麼程序?是否要重新做安全體檢?地震帶有沒有影響?用了40年的設備要不要更新?要不要維修?買的買不到?都這需要再做安全檢查,依照台電估算,程序大概需要3年半左右的時間。 (相關報導: 朱亞虎又翻供?柯文哲通話談京華城是「推測的」、稱應曉薇施壓變「其實不知道」 更多文章

卓榮泰稱,就算今天有電的問題,也不是靠核三廠就可以解決,況且也有人提到核二廠,那就是一個更遙遠的目標;所以政府認為現在還是朝多元綠電持續發展,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對新的核能技術則是採取開放態度。台灣並沒有缺電,隨時的備載容量率都在10%到15%之間,就算核三廠二號機除役了,可能減少3%,那也在安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