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讀金庸小說的朋友必定知道,在封建的古代社會中,對於魚肉百姓的暴君,傳說中的解方有二:「武林至尊,寶刀屠龍,號令天下,莫敢不從!倚天不出,誰與爭鋒?」屠龍刀代表群眾發動的武裝革命,倚天劍則在暴君仍難推翻之際,以英雄的一擊來逆轉乾坤。反觀現代的民主社會,數人頭早已替代砍人頭了,但是定期選舉仍不足以達成實質的民主、反映人民的意見時,是否存在著另一把「倚天劍」──猶如太陽花學運時,勇敢的台灣人佔領立法院的議場,逼迫當政者將服貿退回重審?至今仍未有充足的論述告訴我們:究竟何種情況下,「佔領」可以成為合理的例外?太陽花之後,是否認為自己訴求的是正確、是正義,「佔領」就是可以揮舞的「倚天劍」?

從反課綱微調到反砍七天假、從所謂「半分忠」到「一分瑩」,我想表達的是:太陽花學運「佔領」立院議場,或許得到絕大多數臺灣民眾的支持,但這不是決定「佔領」行為是否正當的關鍵因素。反服貿事件之所以如此特別,至少是基於以下因素的交互影響,卻不是每個抗爭行動都可以去「佔領」其抗爭對象!和平非暴力的訴求,還請回到正常法治下的「偶發性集會遊行」:如大法官第718號解釋,是以「室外」為前提!社運團體,在某種意義上是領導社會前進的力量,我想運動者們應有三思而後行的高度和義務--對於各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甚至個人辦公、活動場所,打算「路過」甚至「佔領」的時候,各位的主張,是否有如以下三點,特別到應該直接顛覆政府的公共服務、妨礙他人對於生活的自主掌控,而無視於在此背後,就是各種「人民」生活上的孔急需求?
一、兩岸服貿在臺灣政經環境的特殊性
眾所週知,臺灣擁有一個自由民主的政經體制,也有一個強大而具併吞意志的鄰人在側。舉目全球,似無哪個國家面對如此懸殊險峻的情勢,而中共除了政府本身的政經實力,還有黨對於民間深入各種組織的控制,可謂獨步全球而且深不可測。在這樣的背景下,兩岸服貿對於臺灣,形成了同樣深不可測的政經風險。同樣談自由貿易,服務貿易和商品貿易有根本上的不同,就以服貿最主要類型的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se)來說,允許陸方在臺設立機構、提供服務,背後就是資本和人員的準入,而不僅僅是一般所想的商品流動。我們不是要一味排斥與大陸人民的交流,只是不可忽略的是中共當局對臺的用心,真正的危險在於,金融、電信、資訊、傳媒、運輸等攸關國家安全和經濟安全的產業,在臺灣的自由經濟體制下,開放潛在受中共控制的資本經營、由其所指派的(中高階)人員來管理,誰能保證在強弱眾寡不均的情勢下,政治化的經濟活動,不會侵蝕臺灣民主社會的基石?可以確定的是,兩岸服貿對臺灣形成的系統性風險,並不是國內的一般公共政策議題可以相提並論的。 (相關報導: 總統府「我們的年代」展出台灣抗爭史 陸客留言「願祖國統一」 | 更多文章 )
二、國會議事程序破毀所生的民主危機

坦白說,服貿的複雜性,加上從來就不透明的中共因素,可能沒有人能夠完整衡量這些風險。但是我們仍然期待在公開透明的國會之中,集眾人之力的審議過程,能夠達到基本程度的慎思明辨,無論要還是不要,人民選出的代表能夠表達人民的憂慮和意志。然而,「半分忠」事件的議事程序形同破毀,有如這些立委對人民「倒打一耙」--值得強調的是,這已不僅僅是某個環節混亂而欠缺審議的局部失靈,因為局部的瑕疵在國會是家常便飯,甚至是議事技巧上的必要之惡,我們只能期待看見亂中有序,整體而言國會還是代表了人民。這也就是為什麼大法官解釋一向只在議會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時,才會否定其效力:所謂明顯,是指事實不待調查即可認定;所謂重大,則指違反所通過規範成立或效力之基本規定。兩岸服貿協議是否涉及國家重大事項,應該由立法院審議?或僅僅只是行政機關簽署,送立法院備查即可的次要事項?固然公道自在人心,但「半分忠」事件是連這個程序事項都放棄討論,逕送存查而直接生效,程序瑕疵明顯、重大,而且已難再作彌補。姑且和所謂「一分瑩」事件相比較,其實不但議事過程的細節有諸多差異,後者的瑕疵是否達到無待調查即可認定的「明顯」程度,已有疑問,且其決議內容是「送院會協商」,立法程序尚未結束,局部審議的瑕疵未必不能再作彌補,可能還未到達「重大」的程度。總而言之,應該不是所有議事程序的瑕疵,都足以正當化「佔領」的決定,至少須達到「重大明顯」的程度,否則對於國會程序失之尊重的結果,反而可能動輒創造民主危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