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而是好人對此的沈默。」“The ultimate tragedy is not the oppression and cruelty by the bad people but the silence over that by the good people”
做為史上第一位被公懲會「公開審理」的當事人,台大校長管中閔在出庭後發出聲明,引用金恩博士的一段話,沉重地陳述過去一年多來,他所遭遇的政治追殺與迫害,期待司法能澄清匡正不實指控。然而,僅僅從公懲會刻意拿「管案」示眾來看,管中閔的期待未必樂觀。
民進黨蔡政府治下,最倒楣的人
蔡政府上台之後,韓國瑜和管中閔堪稱全台最倒楣的兩個人,管中閔的倒楣程度猶勝韓國瑜一籌,畢竟韓國瑜是站在政黨鬥爭最前沿的人,北農是民進黨蔡政府欲掌握地方勢力的必爭之地,鬥不倒的韓國瑜選上高雄市長,正摩拳擦邁向總統之路,不論大小事都可以成為民進黨嘻笑怒罵的標靶;管中閔做為一介學者,除了在馬政府執政期間當了四年政務官,基本不是攪和政治的人,當選校長第一時間就宣示退出政黨活動,却莫明奇妙成為綠營「追殺」對象,而且,追擊一年半不鬆手,的確非比尋常。
細數管中閔過去一年半的「經歷」,從立法院以「退回預算」施壓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羅識各種「可能的」法律爭議,舖天蓋地從獨董兼職到赴陸演講,無一不查,查到折損三任教育部長依舊一往無悔,出動檢調偵辦,到此刻仍未「偵結」,即使教育部最終放手,監察院繼續徹查管中閔過去二十年的報稅紀錄─監委查稅亦屬破天荒之創舉,最終彈劾並移送公懲會,站在公懲法庭的管中閔還是不知自己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要承受來自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網羅」?可悲的是,這麼大一張網最後能追究的只有一件:管中閔稿費所得不貲,並認定他因此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兼職」規定。

寫稿無「職」,何來「兼職」可言?
根據管中閔寫稿媒體社長裴偉證詞,該刊社論或掛名專欄稿酬達二萬到四萬不等,高於一般媒體標準五倍到二十倍,該刊稿酬驚人不關管中閔的事,監察院和公懲會要追問的不是管中閔稿費高不高,稿費高低和是否為兼職是兩回事;荒謬的是,監察院所列舉的文章,據裴偉證詞「印象中大多不是管寫的」;簡單講,社論不代表撰稿人,從完稿到上刊,面貌可能未必同於初稿,而不論是寫社論或寫專欄,但屬「外稿」者即非媒體編制內人員,但凡媒體應有之薪資福利待遇乃至聘約,一併俱無,既無「職」可言,又何來「兼職」?
很遺憾,監察院調查時相關人員陳述文章與國發會職掌、政務委員職務、乃至法案都沒關係,全部不被彈劾監委採納,却依報稅紀錄「推算」管所寫的篇數與所得,質言之,不論是監委或者公懲會法官,都不可能「推斷」哪篇社論是管中閔的手筆,司法裁判的前提是證據,拿不出證據的論罪,不是羅織是什麼? (相關報導: 風評:管中閔成了政治與司法的煉金石 | 更多文章 )
「稿費」是「智慧財產」,而非「犯罪所得」,公懲會合議庭要裁斷的是監察院移送的彈劾有理無理,寫稿是否真的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兼職規定,而非比對文章是否為管所寫,或追究該刊終止給付後管還有沒有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