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震驚且痛心的重大車禍。一名78歲的余姓老翁駕駛汽車突然失控暴衝,在北大國小前撞飛多名等紅燈的騎士與正要放學過馬路的學生,衝撞140公尺後才停下。這起悲劇共造成3人死亡、12人輕重傷,其中兩名三峽國中女學生不幸離世,讓整個社區陷入震驚與悲慟。
放學路上飛來橫禍:國中生書包散落一地…
事發當下,正值三峽國中學童放學時間,國成街與國光街口啟動了「行人保護時相」,也就是說,四面紅燈專供行人通行,本應是最安全的時刻。然而,余姓老翁的車輛卻無視號誌,高速闖紅燈狂飆,先是撞上腳踏車,隨即衝進路口,撞倒多名路人及機車,現場書包、車輛殘骸散落一地,怵目驚心。
傷亡名單令人鼻酸,包含5名大人、9名三峽國中學生,以及1名5歲幼兒園學童,總計15人傷亡。其中,兩名感情深厚的三峽國中701班女學生,在放學的路上遭此劫難,天人永隔;另一名同學則正在搶救中。警方已報請相驗,將於今(20)日對兩名女國中生遺體進行相驗,確認死因。
家屬無緣180萬補償金:強制險非過失致死範疇?
然而,在這錐心之痛的同時,兩名女國中生家屬卻面臨一個令人意外的難題:他們無法申請領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所提供的18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
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0條規定,被害人若因犯罪行為致死或重傷,其遺屬可申請補償金。但條文也明確指出:「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不適用之。」換言之,由於這起車禍屬於「過失致死」案件,被認定為可由汽車強制險理賠的範疇,因此家屬只能申領汽車強制險的理賠,無法額外獲得犯罪被害補償金。這項規定,無疑讓原本就已承受巨大悲痛的家屬,在權益爭取上又添一重困境。
肇事者「模範父親」背景的衝擊:社區震驚與疑問
肇事的余姓老翁現年78歲,事發後經手術搶救在加護病房觀察,目前仍昏迷無法提供第一手資訊。警方抽血檢測已排除酒駕,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
然而,余姓老翁的背景卻讓周遭親友與社區居民感到巨大衝擊。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他曾是大同公司英國分公司的高階主管,退休後與妻子在三峽北大社區定居十多年,兒女都在國外。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余翁在當地龍恩里擔任環保志工五年多,甚至曾在2022年獲頒「模範父親」表揚。
龍恩里長黃家賢對此感到震驚不解,他表示余翁平日熱心公益,生活單純,不禁推測是否因身體不適、心臟病發,或因過度緊張而錯將煞車踩成油門,才釀成這起無法挽回的悲劇。
五年前的警訊:駕駛能力與高齡者用路安全的省思
更令人不安的是,肇事老翁在五年前也曾發生過類似的暴衝事故。當時他同樣失控衝上人行道,撞倒一對母嬰。這項過往紀錄,使得這起悲劇引發更深層次的社會討論與省思:高齡駕駛的評估機制、交通安全教育的落實,以及如何在便利與安全之間找到平衡點,都是這起車禍帶給我們的沉重課題。
整個三峽社區籠罩在巨大的悲傷與不安中。這起悲劇不僅是三戶家庭的錐心之痛,也是對所有用路人、特別是年長駕駛與家中有學童的家庭,敲響了沉重的警鐘。
責任編輯/李伊晴 (相關報導: 罰金7200元起跳!交通新執法5/20上路,「違規秒收罰單」汽機車族都注意了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