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0元沒了!新交通規定三讀通過「加重罰則嚴格取締」,多數駕駛還不知道

未來只要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最高可處新台幣7萬2000元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將沒入車輛。(資料照/洪煜勛攝)

因應偽造、變造車牌行為日益猖獗,嚴重威脅交通安全與社會治安,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大幅加重相關罰則。未來只要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最高可處新台幣7萬2000元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將沒入車輛。

72000元沒了!偽造車牌最高處72000元罰鍰、沒入車輛

根據新通過的修正條文,若車主使用拼裝車且未經核准領牌,或以吊銷、註銷的車牌上路,還有車牌借用或冒用他人車牌等行為,原本的罰鍰區間為3600元至1萬8000元,現已提高至3600元至3萬6000元,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

此外,針對未領用牌照就上路、牌照遭吊扣期間行駛、已領牌卻未依規定懸掛、吊銷後仍使用車輛,或報廢登記車輛繼續行駛等違規行為,也將直接對車主處以最高3萬6000元罰鍰,同樣面臨車輛被移置保管的處置。

針對使用偽造、變造或冒領車牌者,修法後罰鍰金額更進一步翻倍至7萬2000元,並當場扣押車輛。若偽造的是他人車牌,或因此肇事導致人員傷亡,或為10年內第二次違規者,車輛將依法沒入。

此次修法也針對非車主駕駛人引入「併罰」概念。若駕駛人明知所駕車輛使用無效或違規車牌仍上路,將另處以最高3萬6000元罰鍰,藉此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偽牌亂象,提升交通安全。 (相關報導: 開車確定斑馬線沒人才轉彎!很多駕駛仍被開罰6000元,警方公布取締標準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