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廣大民眾權益的保單強制執行(簡稱保單扣押)修法,今(14)日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完成初審,相較行政院版本,共有四大變化,其中又以壽險或年金險觸及被扣押紅線的解約金豁免門檻提高、小額終老保險列為豁免標的等兩大方向最受矚目。
保單扣押修法的正式名稱為「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各黨立委熱烈提案下,包含行政院版多達20個版本,今日審查通過的關鍵條文為吳秉叡、鍾佳濱、賴惠員、李坤城、郭國文等5人提議版本,逐條審查時出席的也是綠營立委居多,顯見大罷免的確對藍營立委造成影響,已無太多心力在法案審查。
今日的逐條審查,金管會方面由主委彭金隆帶領保險局長王麗惠等人出席,司法院則由民事廳廳長林俊廷等人代表,出席審查且參與討論的立委包括:賴惠員、鍾佳濱、吳秉叡、李坤城、郭國文、王世堅、黃珊珊、林思銘、李彥秀、賴士葆。
扣押門檻提高,目前以北市為標準、金額倍增
首先在最受矚目的豁免門檻方面,原本行政院版本採用強制執行法做法,輿論批評全國各地標準不一且門檻太低,今日初審通過吳秉叡等5人提議版本,豁免門檻改成全國標準一致,且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之6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做為不得扣押或強執的標的。
換言之,要保人為債務人的壽險或年金險,不能被強制執行的解約金門檻,從原本行政院版本,超過5萬1627元(金門縣與連江縣)~7萬3365元(台北市)就會被扣押,變成全國一致且增加1倍(3個月變6個月),按目前最高標準台北市計算,全國豁免門檻統一為14萬6730元,解約金超過前述金額的壽險或年金險,才會被扣押。
小額終老明定豁免,授權金管會公告
其次,小額終老保險豁免強制執行方面,財委會今日初審通過吳秉叡等5人提議版本。原本行政院版並未把小額終老保險列為豁免標的,今日通過版本為小額終老可以豁免,不過,考量小額終老並非保險法明定的保險類型,修法文字上,以授權主管機關公告來處理。
上述壽險或年金險的解約金強執門檻提高且全國一致,以及小額終老保險列為豁免標的,均明定在保險法第123條之1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的都是綠營5立委提議版本。
賴士葆臨門一腳,舊案適用新規
第三,舊案接軌新規方面,今日逐條審查快結束時,賴士葆趕赴現場,提了個司法院代表也贊同的附帶決議,要求保單扣押修法公布實施後8個月內,針對修法實施前仍在扣押或強執的保單,如果符合修法後不得扣押或強執的新規定,而且無人異議,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簡稱執行法院)必須撤銷扣押命令與執行程序。賴士葆以「做功德」形容此事,獲得在場立委認同並通過。 (相關報導: 台幣升10%淨值掉8千億 壽險業向金管會要糖說帖曝光 | 更多文章 )

出席今日審查的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毛彥程解釋,目前保單被扣押的量很大,從執行案號來看,202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裁定壽險可被強制執行以來,到2024年底,已有77萬件涉及保單的案件被強執,一個案號可能包含多件保單。賴士葆的附帶決議為,希望司法院督導各地執行法院,在8個月內把新規定下不需扣押的保單清查出來,並且撤銷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