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有望延役?核四前廠長喊這事更重要:別用意識形態治國

核三廠2號機將於5月17日除役,也象徵台灣進入非核家園。(資料照,台電提供)

核三廠2號機將於5月17日除役,也象徵台灣進入非核家園,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核電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對此,核四廠前廠長王伯輝批判,不要用意識形態治國,在他看來,更重要的是台電與經濟部必須下令,所有的核電廠開放給民眾參觀及深入了解。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核能發電機組的安全確保,是國家對於人民最基本的責任,即使核管法修法通過,仍需由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與台電公司先依能源需求及延役可行性進行考量,也需由核安會制定相關細部規範,並確認符合核電使用的3個前提,在無法確保安全無虞之前,政府不會讓民眾的生命及健康暴露在無法確定的風險當中。

王伯輝今(13)日在臉書發文寫下:「核電廠延役!?不要用意識形態治國!核電廠值得延役嗎?好多人如此問我,我的答覆很簡單,當然值得!用過核燃料是問題嗎?我的答案是,美國如何處理用過核燃料,我們就仿照處理就好了!它是『用過的核燃料』並非『核廢料』,現在好多人想要用它!」

王伯輝強調,核電廠延役法案雖然通過,但台電仍把核電廠封鎖起來,使得人民無法真正了解。他認為,更重要的,是台電和經濟部必須下令,所有的核電廠開放給民眾參觀及深入了解,大家在了解後,才能決定各自的立場,「了解而後決定的態度才是國家之福!去了解,不必隨便隨風起舞!決定後,就積極去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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