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婦女補助上路!符合條件「勞動部發36000元入帳」,如何請領一次看

勞動部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只要學員完成訓練並就業後,最高可領取3萬元獎勵金。如果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天後,可領取再就業獎勵最高3萬元。(資料照/顏麟宇攝)

為協助婦女返回職場,勞動部日前公告,112年9月起推動的「婦女再就業計畫」,預計於114年至117年增加14萬名婦女重返職場,在學員完成訓練並就業後,最高可領取3萬元獎勵金。如果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天後,可領取再就業獎勵最高3萬元;雇主方則是可在僱用推介婦女滿1個月,獲得每個職缺每月核發工時調整津貼3千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等於3萬6千元的津貼額。目前114年上半年的自主訓練獎勵正在受理申請,活動至6月3日截止,有興趣的人別錯過!

勞動部公告,112年9月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以自主訓練獎勵鼓勵婦女精進職能,並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運用婦女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作調整獎勵等獎助措施,協助雇主進用女性勞動力,113年已協助3萬8408名婦女就業,預計114年至117年增加14萬名婦女重返職場。

勞動部透露,婦女在完成該計畫訓練並就業後,最高可領取3萬元獎勵金,若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天後,可領取再就業獎勵最高3萬元,而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提供工時調整職缺,並僱用推介婦女滿1個月,可獲每個職缺每月核發工時調整津貼3千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等於可領最多36000元。

「婦女再就業計畫」報名資格

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之婦女。

「婦女再就業計畫」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6月3日截止。

「婦女再就業計畫」報名方式

於公告受理期間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送申請,並經審核通過。

「婦女再就業計畫」補助金額

1.完成訓練次日起30日內,檢附結訓證明等文件並辦理求職登記及額度,向原核定之分署申請第1次獎勵2萬元。

2.完成訓練次日起180日內,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於就業次日起30日內,向原核定分署申請第2次獎勵1萬元。

3.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報名參加本計畫,經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一次發給全時工作3萬元;部分工時且每月薪資達基本工資 1/2以上,發給1萬5000元。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