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為何層出不窮?羅智強曝現行法律2大漏洞:無法註銷被告護照

棄保潛逃案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指出,現行法規在實務上存在漏洞。(資料照,顏麟宇攝)

繼股市炒手鍾文智潛逃出境,日前也傳出竹北葉姓教練涉嫌虐童,開庭卻無故未到,經查發現已逃出境外,新竹地院發布通緝。面對棄保潛逃案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羅強今(24)日指出,目前的註銷護照法規在實務上存在漏洞,使被告有機會潛逃出境;司法院及法務部對此也表示,支持修正《刑事訴訟法》。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併案審查羅智強等25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藍委謝衣鳯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羅智強表示,《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規定在實務上具有漏洞,當法院一開始未要求被告交付護照時,後續只能要求主管機關不核發護照,無法依法註銷,且僅能透過行政函文方式,由司法機關向外交部請求廢止註銷棄保潛逃者的護照,不僅法源薄弱,也曠日費時。 (相關報導: 檢調再度出手!國民黨宜蘭黨部也被搜索 黨部主任、領銜人都被帶回 更多文章

此外,羅智強指出,即使依「護照條例」執行行政註銷,目前適用範圍也只限「持照人在境外」才能發函;若持照人在境內,就無法依護照條例註銷,使有些被告有機可趁,能棄保潛逃到境外規避司法制裁,而這樣的漏洞已經成為許多被告逃到國外的途徑,對司法威信及社會治安造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