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拋「法庭直播」 司法院指2017年曾研討:將傷害法庭公正獨立性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24日談及開放法庭直播議題。(資料照,顏麟宇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於在野峰會上宣布,將力推「重大矚目案件法庭直播」,完成民進黨跳票的司法改革。對於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今(24)日問及開放法庭直播草案,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今回應,司法院2017年曾邀集專家學者研討,但歐陸國家事實審都沒有開放案例,且直播將對法庭的公正獨立性造成傷害。

吳思瑤今在立法院質詢時問到,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有決議,先落實司法透明與友善,再逐步開放法庭直播,當時司法院也有允諾要提出研議開放法庭直播草案,司法院有進行?王梅英回應,司法院曾做過周延的政策研討,目前相近的歐陸國家,事實審沒有人開放法庭直播,美國聯邦法治也都不開放,「事實審的法庭直播對法院公正、獨立性很容易造成侵害,非常危險。」

吳思瑤提出,法官協會已清楚主張,公開審判不等於法庭直播,各類訴訟參與者,面對媒體傳播承受的心理壓力,是否影響證人到庭作證的意願,被告是不是也會因此面臨全民公審,導致司法窒礙難行,甚至影響判決公正性,所以必須妥適權衡公開直播的公益性與訴訟參與者的基本權。 (相關報導: 美股蒸發18兆美元!謝金河指等同30年關稅收入:川普恐斷了美債等「霸權三隻腳」 更多文章

吳思瑤也提到,司改國是會議後有人試算,若事實審要開放法庭直播,成本非常高,若以租賃方式執行,國內事實法庭多達598間,法院每年平均開庭57.4萬多次,經費恐怕需要593億元,期盼推動法庭直播的委員務必三思。此外,吳思瑤擔憂,若法庭直播上路,將有違個資法保護、不利於事實調查、有為無罪推定,也將影響法官心證,基於這些理由,既然有委員提出法庭直播,立法院還是可以研議,但直播不是萬能,也解決不了所有問題,還是有很多面向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