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路邊車格開罰10800元!今起加強取締1違規「違者秒罰錢扣牌」,很多車主常犯錯

苗栗縣警察局即日起展開強力取締行動,針對未懸掛車牌或牌照違規車輛進行巡查、開罰,並依法移置保管。(資料照/洪煜勛攝)

苗栗縣街頭停放無牌車輛的亂象屢見不鮮,不僅占用公共空間,更嚴重影響停車秩序與用路人權益。為改善市容與交通秩序,苗栗縣警察局即日起將配合縣府政策,展開強力取締行動,針對未懸掛車牌或牌照違規車輛進行巡查、開罰,並依法移置保管。

停路邊車格開罰10800元!今起加強取締1違規「違者秒罰錢扣牌」

警方指出,無牌車輛長期占據路邊停車格、住宅區騎樓與人行道等公共區域,不僅妨礙民眾通行,也影響其他車輛停放權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對於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人車牌,或未懸掛牌照而停放在道路上的車輛,將開罰新台幣3,600元至1萬8,000元,並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並扣繳車牌。

車主若欲領回移置車輛,須一併繳納移置與保管費用:其中,機車(大型重型機車除外)移置費為100元、保管費每日50元;小型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則需支付600元移置費與每日100元的保管費。

警察局也將強化各路段巡邏,針對停放於道路範圍內的無牌車輛立即採取查處行動。若經判定為廢棄車輛,則將通報環境保護局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進行後續處理。警方強調,將透過警政與環保單位雙軌聯合查報機制,全力整頓市容、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根據苗栗縣警察局統計,2024年共查獲141件無牌車輛違規案件並進行移置作業。警方呼籲車主務必依法為車輛辦理登記與懸掛號牌,不可任意將無牌車輛停放在公共區域。民眾如發現違規情事,可即時撥打110報案,警方將迅速派員前往處理。 (相關報導: 變換車道方向燈該打多久?交通部揭正解「做錯開罰6000元」,一堆人開車多年仍犯錯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