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高雄市旗山區的馬頭山,近年來因環境爭議屢上新聞版面。從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開發計畫,到光電場設置爭議,再到近期的非法廢棄物傾倒事件,這座山區正面臨環境污染與治理失靈的雙重危機。這不僅是單一地方治理的問題,更是臺灣環境政策與法制是否足以應對未來挑戰的重要測試點。
根據統計,臺灣每年產生近1900萬公噸事業廢棄物,其中約15%非法棄置或流入不明渠道。而馬頭山非法傾倒案,初步估計約2800立方公尺的廢棄物被棄置,部分含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VOCs),對當地生態與居民健康造成嚴重威脅。
然而,涉案嫌犯僅以5至8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輿論譁然,突顯出臺灣對環境犯罪的處罰過輕、執法不力等問題。當政府口號式地強調「淨零碳排」、「環境永續」時,地方環境治理的缺失是否讓這些承諾淪為空話?
環境政策的缺陷與執行困境
馬頭山事件凸顯出臺灣環境政策的三大缺陷:
一、監管與執法力度不足
全台每年發生數百起非法廢棄物棄置案件,但真正移送法辦者不到10%。環境犯罪雖然已納入《廢棄物清理法》,但罰則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企業或犯罪集團來說,這樣的罰款成本遠低於合規處理的費用,使得非法棄置行為層出不窮。
在國際上,許多國家已採取更嚴格的環境執法措施。例如,德國對於非法廢棄物傾倒,罰款最高可達500萬歐元,並強制企業負責清理污染場地。日本則要求企業建立完整的廢棄物回收系統,違規者可處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相較之下,臺灣的環境執法機制顯然過於寬鬆,使得環境犯罪難以有效遏止。
二、土地利用與環評機制不透明
馬頭山地區多次遭遇開發爭議,如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和光電場設置,反映出臺灣土地利用規劃的漏洞。臺灣的環評通過率高達92%,顯示環評機制可能流於形式,無法真正發揮環境保護作用。
在歐盟,所有重大開發案需經「環境影響評估指令(EIA Directive)」審查,並設有「公民參與機制」,確保地方居民意見能夠影響決策。而美國的《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則要求聯邦政府機構公開環評報告,並允許社會團體與公民提起環境訴訟,防止不當開發。這些國際案例顯示,環評機制若能增加透明度與公民參與,將有助於避免環境爭議的發生。
三、地方治理與社區參與不足
馬頭山周邊居民曾多次抗議環境污染問題,但在決策過程中卻缺乏發言權,導致地方政府與居民間的信任危機加深。臺灣目前尚未建立強制性的「公民參與機制」,許多地方政府在面對開發案時,往往僅進行象徵性的意見蒐集,而非真正納入決策考量。
在瑞典,政府設立「環境公民論壇」,讓當地居民與政府官員定期對話,共同討論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加拿大的「原住民共管區政策」則要求所有開發案需取得當地社區的共識,確保地方利益不被忽視。這些案例顯示,公民參與機制的建立,不僅能提升政策透明度,也能有效減少環境爭議。
政策建議:強化環境治理與社區參與
一、提高環境犯罪罰則與執行力度
修訂《廢棄物清理法》,將非法傾倒行為的罰款提高至5000萬元,並引入「累犯加重處罰」制度。強化跨部門合作,讓環保署與司法單位聯手打擊環境犯罪,確保違法者受到應有制裁。
二、完善土地利用規劃與環評制度
修訂《環境影響評估法》,增加「環評否決權」,讓居民有權否決高風險開發案。參考歐盟模式,建立「開發透明度平台」,強制開發案資訊公開,確保環評程序公正透明。
三、建立地方環境公民參與機制
設立「地方環境委員會」,讓居民代表參與土地利用規劃,提高社區影響力。引入「環境共管模式」,讓地方政府與社區共同監管重大開發案,確保環境利益不被犧牲。
四、強化環境教育與企業責任
推動環境教育,讓民眾認識非法廢棄物對生態的影響,並鼓勵檢舉不法行為。要求企業建立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環境績效報告,確保企業對社會負責。
結語:從馬頭山事件反思臺灣環境治理
馬頭山的環境問題,不只是地方性的個案,而是全台環境治理困境的縮影。如果政府不正視環境政策的缺陷,不強化執法與公民參與,未來類似的環境災難恐將不斷重演。
國際經驗顯示,環境治理的關鍵在於「嚴格法規+公民參與+透明審查」。臺灣若能借鏡歐美與亞洲國家的成功經驗,強化環境法制,提升地方社區參與,才能真正實現永續發展的目標。 (相關報導: 朱淑娟專欄:戰勝掩埋場又來光電案,為何不放過馬頭山 | 更多文章 )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