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中國宗教管理升級!外國人納入審批制度,不得擅自傳教、講道

大陸國家宗教事務局公布新規,外國宗教人員納入審批制度,不得擅自傳教、講道。(美聯社)

大陸國家宗教事務局公佈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消息指出,新修訂《細則》是規範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的迫切需要。原《實施細則》在保障境內外國人正常宗教活動,尤其是參加集體宗教活動方面的規定還需要完善。

大陸國家宗教局指出,一些外國人在境內進行非法傳教、參與非法宗教活動,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上述做法今年兩會上最高檢與最高法的工作報告中提到的《反滲透》的做法一致,也是未來北京將持續開展的維穩工作重點。

此次新修訂的內容對原《實施細則》對涉及的4項行政許可:境內外國人集體進行宗教活動臨時地點審批、我國五種宗教以外的外國宗教組織及其成員與我國政府部門或宗教界等交往審批、外國人攜帶用於宗教文化學術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審批、邀請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國宗教教職人員講經講道審批。

而在新修訂的條例中則是明確指出「境內外國人舉行集體宗教活動有兩種方式:一是由國內寺觀教堂提供專場服務;二是如果寺觀教堂不具備提供專場服務條件的,可以在中國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准的臨時地點進行。」

同時也指出,境內外國人不得進行下列涉宗教的活動:干涉和支配中國宗教團體、干涉宗教教職人員的認定和管理;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辦事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院校;宣揚宗教極端思想,支持、資助宗教極端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利用宗教破壞中國國家統一與社會穩定;擅自開展講經、講道或者舉行集體宗教活動;在中國公民中發展宗教教徒,委任宗教教職人員;利用宗教進行妨礙中國司法、教育、婚姻、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活動;製作或者銷售宗教書刊、宗教音像製品、宗教電子出版物等宗教用品,散發宗教宣傳品;接受中國組織及公民宗教性的捐贈;組織開展宗教教育培訓;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宗教活動等。 (相關報導: 北京觀察》胡耀邦三子胡德華突發心梗猝逝享年77歲 曾任《炎黃春秋》副社長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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