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緬甸旅遊團可以不去了!觀光署宣布「解約免付賠償金」…適用時間、規則一次看

緬甸28日下午發生芮氏規模7.7強震,泰國首都曼谷感到強烈搖晃。(AP)

緬甸第二大城市曼德勒昨(28)日中午12時20分(台灣時間14時20分)發生規模7.7強震,12分鐘後又發生規模6.4地震,是緬甸百年來的最強地震,鄰國泰國各地有感,馬來西亞檳城、中國雲南等地也有明顯搖動,泰國政府更已宣布曼谷進入緊急狀態。為維護國人旅遊安全,交通部觀光署今(29)日宣布,參加兩地旅遊的民眾可依照相關規定處理解約及退費事宜。

緬甸發生規模7.7強震,造成曼德勒等多地傳出嚴重災情。(美聯社)
緬甸發生規模7.7強震,造成曼德勒等多地傳出嚴重災情。(美聯社)

觀光署宣布「泰緬旅遊可退團」!解約「免付賠償金」

觀光署說明,參照「國籍航空公司所訂退票規定」,於今(2025)年4月15日以前旅客參團前往泰國(不含普吉島)或緬甸旅遊者,原則上旅行業與旅客可協議延後。

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餘款退還旅客,即民眾不用付賠償金,,針對前述解約退費日期,觀光署將視泰國震後狀況滾動檢討。 (相關報導: 緬甸7.7強震》國內死亡人數突破千人,曼谷要徹查市區建築避免再有災情 更多文章

觀光署呼籲,請出團至泰國或緬甸的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受地震影響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可以檢具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