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生故留下遺產,太太少做1件事,錢竟然流入別人手裡

配偶離世後,財產分配涉及法律、情感與公平考量,建議先了解相關規範,以保障自身權益。(資料照/顏麟宇攝)

編按:相信許多人知道,先生去世的話,太太與小孩可以分得財產。不過,很多太太卻不知道,自己可以先要求剩餘財產分配,再將是以財產分配之後剩餘的財產去做遺產分配,自己相當於可以多拿一筆才分給小孩,沒小孩的才分給父母等其他順位的人。本文將由律師說明,「老公走了老婆繼承多少財產?」從繼承的順位、比例到注意事項一次揭曉。

當配偶離世後,對於留下的財產該如何分配,這是許多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不論是夫妻共同的努力成果,還是過去累積的資產,財產分配的問題往往牽涉到法律、情感和公平的多重考量。如果您正面臨這樣的情況,不妨先了解相關法律規範,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權益。

以下將以專業角度解析配偶的財產分配權益,涵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繼承順位、繼承比例以及遺囑對繼承的影響,幫助您掌握完整資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共同生活中,財產的累積往往由雙方的共同努力構成。法律為了平衡夫妻之間的財產分配,特別設立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項權利保障了配偶在一方過世後,可以針對婚後財產淨增值的差額主張分配。

舉例來說,如果夫妻在婚後累積的財產增值部分不對等,例如對方增值100萬元,而當事人僅增值30萬元,差額的50%即為可請求的分配金額,這意味著配偶可以主張額外的35萬元。

這項權利是配偶的專屬保障,並不會影響遺產繼承的比例。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該請求權必須在繼承程序開始時主張,且需要提供具體的財產證據,才能順利取得應得部分。

配偶的繼承順位

根據法律,配偶在繼承順位上擁有優先權,不論有無其他親屬存在,配偶的地位都無法被取代。然而,與配偶共同繼承的對象,則會因家庭成員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當有子女時,配偶與子女共享第一順位繼承權,與子女平分遺產。若沒有子女,則進入第二順位,由配偶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共同繼承。再若父母也已過世,則第三順位由配偶與兄弟姐妹共同分配。

在沒有直系血親或兄弟姐妹的情況下,配偶將與祖父母共享繼承權。若上述所有繼承人均不存在,配偶即為唯一的合法繼承人,擁有全部財產的繼承權。

配偶的繼承比例

繼承比例是配偶財產權益的核心關鍵。法律規定,當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時,配偶與子女各分得等量遺產。例如,如果遺產總額為300萬元,配偶與兩個子女則各分得100萬元。

若配偶與父母共同繼承,配偶可分得遺產的一半,父母平均分配另一半。例如,若遺產總額為200萬元,配偶將分得100萬元,父母各得50萬元。

在其他順位中,配偶的分配原則都保有至少遺產的一半,剩餘部分由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平均分配。值得注意的是,配偶的繼承比例無法被減少或排除,這是法律賦予的基本保障。 (相關報導: 父母贈與子女2352萬,竟一毛稅金也沒收!國稅局教「1招」超過244萬免稅額也不怕 更多文章

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配偶最少可以拿到多少?

遺囑是被繼承人生前的最後意願,但即使遺囑對遺產分配做出安排,配偶的最低保障仍受到法律的保護,這就是「特留份」。根據法律,配偶的特留份為其法定應繼分的一半,這意味著遺囑無法完全剝奪配偶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