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累計滯欠金額高達18萬8814元,因長年欠繳牌照稅、燃料費、ETC通行費及交通罰鍰,雖然男子多次承諾分期繳納,但始終未能履行,導致案件持續累積。直到今(114)年過年期間車輛遭扣押,才深刻體會後果,最終向老闆及友人借款,年後主動繳清欠款,並承諾未來即時處理新案件。
欠繳18萬元罰單多年不還,1原因一次繳清大筆罰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表示,屏東一名男子因長期未繳110年至113年間的使用牌照稅、燃料費、ETC通行費及交通罰鍰,自110年9月起陸續遭屏東縣政府財稅局、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等機關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下稱屏東分署)執行。
此外,該男子累計欠款18萬8814元,案件達333件,雖多次承諾分期繳納,卻未履行。直到今(114)年過年期間車輛遭拖吊,才意識嚴重性,最終向老闆及友人借款,年後主動繳清欠款,並承諾未來將及時處理,避免再遭查封拖吊。
屏東分署指出,該男子於110年首次遭移送時,每月收入僅3萬多元,需負擔家中臥床親屬照護、房租及貸款,屏東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允許分期繳納。然而,他始終未履約,導致分署多次扣押薪資及存款。期間,他曾從事保險業與旅館業,仍未繳款,直至車輛遭拖吊後,才深刻體會後果,最終一次繳清欠款,以免重蹈覆轍。
屏東分署提醒,如果民眾或其家人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款,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分署申請分期繳納。然而,若未依約履行,仍將面臨強制執行,包括扣押薪資、存款及查封財產等措施,以確保公法債權的履行。因此,交通欠費長期不繳、欠款若不及時處理,最終仍需面對強制執行帶來的不便與壓力。
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相關報導: 36000沒了!新交通規定4/1上路「違者立刻開罰扣牌」,很多車主還不知道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