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噪音問題長期困擾市民,轟隆作響的排氣聲不僅影響生活品質,也造成環境噪音污染。為了有效遏止違規噪音車輛,台中市環保局訂定「機動車輛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於2月25日正式實行,若車輛噪音測定值超過91分貝或超出標準值5分貝以上,將面臨最高3600元的罰鍰;另民眾若使用非原廠或未經認證登記的排氣管者,處分起算金額從3000元提高至6000元。
新交通規定上路!
根據《台中市環保局》指出,現行噪音管制法對違規噪音車輛的罰鍰從1800元起跳,但因威嚇力不足,導致噪音車輛持續影響市民生活。為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市府針對違規情節較嚴重的機動車輛,加重罰鍰標準。
此外,根據《台中市環保局》的新規定,若車輛噪音測定值超過91分貝,或超標5分貝以上,將以最高額度3600元罰鍰處分。
此外,若是被查到是使用非原廠或未經認證登記的排氣管者,處分起算金額從3000元提高至6000元,如果車主多次違規,將按次累計開罰,最高可達3萬元。
環保局局長陳宏益進一步表示,為了維護市民的居住品質,環保局自2023年起推動「靜城專案」,透過科技執法、智慧監錄及聯合稽查等多重管制手段,嚴格取締違規噪音車輛。統計至2024年,已針對噪音車輛開罰超過3000輛次。
此外,為加強源頭管理,環境部與交通部自今年元旦起,正式將機車排氣管納入管制範圍,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
環保局補充,台中市此次裁罰基準新制的推行,除了回應民意訴求,也能提升執法效益。透過提高罰鍰額度,有助於強化嚇阻作用,減少違規行為發生,最終目標是全面杜絕噪音車亂象,營造更寧靜的環境。
現行噪音管制法
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至1800元罰鍰。
若經噪音檢測不合格,依《噪音管制法》加罰1800至3600元,合計最高5400元並須限期改善。
若車主拒絕改善或持續違規,被環保局攔查發現,即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可再罰3000至3萬元;夜間時段違規則加重罰款,最低6000元起跳。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相關報導: 6000元沒了!新科技執法3/10啟用「違者上路秒收罰單」,一堆車主還不知道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