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社子島堤防外的和尚洲土地消失近一世紀,如今卻因「浮覆地」概念,讓後代繼承人成功要回產權!李姓男子主張祖輩曾持有和尚洲中洲埔9筆土地,並與156人共有,他身為繼承人之一,向國產署提告要求恢復所有權,最終法院判決他勝訴,國產署未上訴,確定土地回歸私有!
什麼是浮覆地?如何影響土地所有權?
「浮覆地」指的是因河川改道、淹沒或填土,導致土地重新浮現的情況,根據法規,如果能證明該地原屬私有,且已回復原狀,就能要求恢復所有權,這類案件近年來頻繁出現,多數過去都是由國產署勝訴,但這次李姓男子卻成功突破15年請求期限,引發討論。
和尚洲土地為何成為爭議焦點?
這片土地原屬於李根勇等人日據時代的共有財產,但昭和7年(1932年)因淡水河河道變遷,土地淹沒,進而被政府劃入國有,然而,光復後該地區再度浮現,政府將其重新分割,並登記為國產署及台北市水利工程處所有,李姓男子主張,既然土地重新浮現,應該回歸原主,因此提告要求確認產權。
國產署為何敗訴?政府主張如何被推翻?
國產署原本主張:
1.不認同李姓男子的繼承關係,質疑他所稱的「李根勇」是否為同一人。
2.土地未脫離水道狀態,仍屬公有土地,無法適用「浮覆地回復」條款。
3.已超過15年請求期限,依《民法》規定,私有權人不得請求塗銷登記。
然而,法院最終採納了原告的證據,確定該地段的「李根勇」確為李姓男子的祖先,且浮覆後應回歸原權利人,法院認定土地經公告編列後,所有權應回復原主,因此判決李勝訴。
這類案件是否有商業運作?建商成幕後推手?
這類案件近年來增加,背後是否有土地開發商運作? 據了解,部分訴訟原告並不會親自出庭,而是由固定律師團隊代理,可能與開發公司合作,透過容積移轉等方式獲取利益。
土地開發的商機在哪?容積移轉有何影響?
未使用的浮覆地可移轉容積至其他地區,讓開發商獲得更大建築面積,過去建商曾透過捐贈公共設施用地,換取政府核准的容積移轉,如今浮覆地成為新的獵地目標,而開發商較有容積移轉需求,能降低建設成本,提升土地開發價值。 (相關報導: 台中近千坪荒地「1原因」沒人要!他砸6.4億買下改建「年營收2500萬元」養地等翻身 | 更多文章 )
浮覆地爭議未來會如何發展?
水利法明確規定,水道治理計畫內的土地得依法徵收,但現行法規仍有漏洞,使得浮覆地回歸私有的訴訟增加,政府未來可能會檢討法規,以防止國有土地大量流失,而開發商是否會持續透過類似方式取得土地,也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