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注意5400元沒了!新科技執法狂抓2萬件違規,「魔王路段曝光」很多車主不知道

彰化縣去年10月1日啟用的25處科技執法系統,4個月內共取締違規行為2萬6663件。(資料照/顏麟宇攝)

彰化縣去年10月1日啟用的25處科技執法系統,經縣警局交通隊統計,4個月內共取締違規行為2萬6663件,平均每天222件。國庫共進帳超過3000萬元,其中超速違規最多,達1萬4857件;取締路段則以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3160件奪冠。

彰化縣科技執法取締類型:

1、超速:1萬4857件

2、不遵守標線指示:5935件

3、闖紅燈:4141件

4、車輛不禮讓行人:69件

5、其他違規:1661件

彰化縣科技執法取締路段前三名:

1、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3160件

2、田中鎮員集路1段與大安路1段路口:2169件

3、二林鎮二城路6號前:2132件

科技執法系統是利用掃描雷射、無線電波或高解析度監視錄影系統,偵測並傳送違規信息,再配合AI車牌辨識進行舉證告發。這樣可降低警力臨檢風險及執法成本,並提高執法效率。

交通隊表示,在這25處設有科技執法系統的路口,4個月內共發生65起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61起(減少71%),顯示出科技執法對於減少事故的積極效果。

超速違規罰款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1200-2400元;但無論一般道路或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若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12000元-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16000元-24000元;超速80公里以上處新台幣36000元,加上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

闖紅燈罰款

機車闖紅燈處1800元以上2700元以下罰鍰;小型車罰款2700元以上4000元以下;大型車為36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罰款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不停讓行人罰款

未停讓行人罰款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若沒有禮讓視覺功能障礙的行人,罰金提升至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肇事使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相關報導: 遇到黃燈該煞車還是加速通過?警方揭取締標準「違規秒罰4000元」,多數駕駛都搞錯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