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胚胎或胎兒於母體外不能自然保持其生命狀態的期間內,透過人為手段,使胚胎或胎兒及其附屬物排除於母體之外,蓄意終止妊娠的行為;法國法稱為「自願終止妊娠」(l’interruptionvolontairedegrossesse,l’IVG),我國刑法稱為「墮胎」,優生保健法則稱為「人工流產」。2024年3月8日法國將女性自願終止妊娠的自由寫入憲法內,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以憲法條文保障墮胎的國家。自總統以降,法國各界菁英,尤其是女性團體,率皆以此自豪;並認為法國因之再次扮演人權先鋒的角色,傳遞普世價值,成為各國的榜樣。在分析法國此舉的實質意涵與檢討之前,先簡介法國現行法有關墮胎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