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電廠又稱為核四廠,是臺灣第四座核能電廠,也就是第7號及第8號機組,其興建規劃於1980年提出。1981年時決定以鹽寮為廠址,當時也曾進行主體設備的招標與決標作業。但因為第二次能源危機,造成用電的負成長,故政府決定延緩核四廠的興建,但仍然同意臺電公司進行土地徵收以及廠區整地的工作。1984年,臺灣的經濟狀況轉好,臺電公司再度提出核四廠的興建計畫。然而,由於國內政治環境的轉變,反核人士與當時的反對黨即民主進步黨結合,反對核四廠的興建。民進黨甚至將「堅決反對新設核能發電廠」列入黨綱的行動綱領中。核四廠的興建成為當時的執政黨(國民黨)與反應黨間政治角力的重點;核四廠成為政治協商時可以被犧牲的籌碼。擁核與反核團體間無止境的爭議,也以核四廠的興建為攻防的重點。1991年10月3日的反核抗爭中甚至發生警察殉職的不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