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謙專欄》當嘲笑垂死警察的惡人伏首認罪,澳洲法院真能找出公平的刑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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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殉職警察:凱文‧金(Kevin King)、普雷斯特尼(Josh Prestney)、泰勒(Lynette Taylor)、漢弗里斯(Glen Humphris)。(由左至右)

兩名吸毒後違法上路的缺德駕駛,去年4月22日釀成澳洲維多利亞州最慘重的警察殉職案,金恩(Kevin King)、普雷斯特尼(Josh Prestney)、泰勒(Lynette Taylor)、漢弗里斯(Glen Humphris)四名警官都在嚴重的車禍後過世。

無論是澳洲還是其他國家,高速公路當然每天都會發生車禍,酒駕或吸毒後駕駛亦非新鮮事。但去年這次車禍的其中一名當事人,卻遭到澳洲全民深惡痛絕,一年後的今天他認罪的新聞傳出,仍在澳洲佔據重要版面。特別的是,這四名警官並不是他撞死的,但澳洲輿論對他的痛恨,甚至超過實際開車撞死四名員警的卡車司機。

這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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