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中探討到一個非常令人動容的轉型正義議題,就是關於確實屬於在白色恐怖時期所逮捕的台灣共產黨組織重要幹部,事實上受刑並非全然冤枉的李媽兜等人,應該如何看待的問題。本次模擬憲法法庭由立法委員黃國昌針對這4個條文提出釋憲。他認為,李媽兜僅僅只是追求思想自由、研讀共產主義書籍、組讀書會,就被判死刑。另一位法庭之友蘇友辰律師的法律意見書與許多熱愛民主自由的公民一樣,也都認為台灣歷經長達38年的白色恐怖統治,鑄成了難以計數的戕害人權的冤、錯、假案,在寶島烙下無法磨滅深深的傷痕。但是在台灣整個歷史的走向確實扣問著每一個台灣人的心靈,冤、錯、假案固然需要被平反賠償,那些不冤不假不錯,確實與中華民國國家機器在作戰中被捕被殺的犧牲者,又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