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戰打了三年一個月又兩天,而停戰談判從1951年7月10日至1953年7月27日延續了兩年多。在此兩年中,中朝與聯合國軍雙方在談判帳篷中舉行了575次會議,同時各自在戰場上遭受了巨大傷亡,但最終的停戰線只是從停戰談判開始時的實際控制線向南或向北移動了幾公里而已。停戰談判開始後不久,各方原本以為難以解決的第二項議程「軍事分界線問題」早在11月27日就達成協議,而原被視為「枝節問題」的第四項議程「戰俘問題」卻意外地成為談判的最大難點。雙方在戰俘遣返問題上發生嚴重分歧:中國和朝鮮談判代表團堅持遣返全部戰俘,而聯合國軍代表於1952年1月2日提出「志願遣返」的原則,允許部份戰俘不被遣返。4月,聯合國軍戰俘營當局對戰俘進行甄別,近21,000名中國戰俘中有14,000餘人聲稱拒絕遣返回國,此結果自然遭到中方斷然拒絕。相比而言,朝鮮人民軍被俘人數高達15萬,卻非停戰的障礙。早在1952年初,金日成就已經意識到軍事統一無望,因此渴望盡快停戰。況且朝鮮並不需要更多的戰俘,因其曾將至少27,000名韓軍俘虜編入人民軍,而沒有將他們列入戰俘名單。從朝鮮的角度看,為了中國戰俘──或更準確地說,中共的「面子」──而繼續戰爭是毫無意義的,因為遭受損失的是朝鮮國家與人民。而斯大林樂見中美兩國持續衝突,因此否決了金日成的停戰請求,支持毛澤東繼續戰爭。如果不是斯大林於1953年3月初突然死亡,蘇聯新領導人隨即要求中共盡快停戰,中共仍將不會接受部分遣返戰俘,打了三年的戰爭很可能還將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