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在北檢起訴大戲中果然被求處28年6月的重刑,可是起訴書對於柯P在京華城案中所涉及到的收賄罪上的論罪推論中,最關鍵的證物竟然只是根據柯P在他的EXCEL檔案上「小沈,1500」紀載而演生出來的「收賄情節」----早在四個月前在媒體與北檢的「合作」之下,這個「收賄情節」就已被披露出來過一遍了!沒想到四個月後北檢上演的起訴大戲竟是如此八九不離十的「吻合」,這意味著北檢四個月的「努力」下,竟然只有這樣拼湊式的「收賄故事」,沒有交代金流、沒有對價關係更沒有足以說服人的事實,也無和京華城案委員會通過有何相關的對價交代,看起來就是只為了起訴而起訴。不但沒有還原京華城案真相,又找不出弊端在哪裡?讓事實更加迷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