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時生活中的不順遂難以掌控,原本安安穩穩的工作,怎料被公司開除失業了該怎麼辦?勞工如果是非自願離職,就可以申請失業補助。失業給付的標準,是以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按月發給,但若被保險人有受其扶養的眷屬(指無工作收入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時,每一名眷屬可加給給付10%,最多以20%為限。只要每月完成失業再認定,就可繼續請領失業給付,最長可領6個月,但如果被保險人離職退保時已滿45歲或是身心障礙者,最長則可領到9個月。不過,在失業期間還沒辦法馬上找到正職工作,想先兼職支應一下生活可以嗎?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有條件的限制。